大紀元

國際筆會關於楊茂東被判刑五年的緊急行動通報

2007-11-22 01:46 中港台時間|11-21 12:55 更新
0

【大紀元11月22日訊】2007年11月20日
緊急行動網絡
06年第35號第三次補充

中國:作家、獨立出版人和維權活動家楊茂東(又名郭飛雄)被判五年徒刑

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抗議,楊茂東因其批評文章於2007年11月14日被判處五年徒刑。筆會重申呼籲,根據中國已簽署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立即無條件釋放他,同時再次尋求立即保證楊茂東在被拘期間獲人道對待。

根據筆會消息,知名作家、獨立出版人和民權活動家楊茂東(又名郭飛雄),於2007年11月14日被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判處五年徒刑。該案於2007年 7月9日開庭,曾因缺乏證據曾先後兩次被區檢察院退回。楊茂東被判犯以"非法經營"罪,但據信控罪與其出版揭露遼寧省瀋陽官場腐敗的《瀋陽政壇地震》有關。他於2006年9月14日起被拘,有報導說他在看守所裡一直受到虐待,現被關押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

楊茂東現年40歲,因其參與和報導廣東省太石村村民的反腐敗活動,曾於2005年9月12日起以定罪名被關押至同年12月。當時,筆會曾進行爭取其釋放的活動(http://www.internationalpen.org.uk/index.php?pid=33&aid=393&return=33 )。後來,楊多次受到當局的騷擾,直到2006年9月14日最後被捕。楊茂東著有兩部長篇小說和一部短篇小說集,還發表了許多散文、詩歌和文章。

請發出呼籲:
——表達對楊茂東被判五年徒刑的憤怒;
——尋求中國當局確保楊茂東在被拘中受到人道對待;
——呼籲根據中國已簽署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立即無條件釋放楊茂東。

中國政府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郵政編碼 100032
國務院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胡錦濤閣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郵政編碼 100726
北河沿大街147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先生

請注意:中國當局的傳真號碼已不再可用,因此可要求你所在國的中國外交使節轉寄呼籲書。 如果可能請將呼籲書副本遞交你所在國的中國外交使節。
**如果在2007年12月20日後發信,請與本辦公室聯繫。**
有關進一步消息,請聯繫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的Cathy McCann,
地址:Brownlow House, 50/51 High Holborn, London WC1V 6ER UK,
電話:+44(0)20 7405 0338
傳真:+44(0)20 7405 0339
電子信箱:cathy.mccann@internationalpen.org.uk

(獨立中文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翻譯)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標籤
相關專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