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23日訊】(據民視新聞報導)交通部將給腳踏車一個新名詞,叫做「速人」,意思是「有雙輪代步、速度較快的行人」,不但可以走人行道也可走慢車道,但上了人行道,速限將依不同路段而定,最高25公里,超過25公里要到慢車道,預計2008年法規將定案出爐。
腳踏車違規與行人爭道,人一多,左躲右閃,看起來很驚險,就是因為和機車搶道,更危險,鐵馬騎士非不得已不上路,但現在交通部竟打算在人行道上規劃專用道,讓腳踏車合法爭道。
不需強制戴安全帽,但未來會設立速限標誌,時速超過25公里,就要騎下慢車道,否則將會依規定開罰。不過,舉證非常困難,但法案最快2008年就要上路,怎麼把腳踏車與行人放在同條路上,下了慢車道又能兼顧鐵馬騎士的安全,恐怕要等法案出爐,才能看個明白。(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