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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委會本週爭取勞保年金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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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四日電)國民年金將於明年開辦,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遊說下,勞保年金方案將排入立法院本週五議程,爭取與國民年金同步上路。勞委會今天表示,勞保年金制實施時,費率將由現行百分之五點五提高為百分之六點五,這是為勞保永續經營,勞委會並強調,這已是全世界最低的年金保險費率。

勞委會勞工保險處處長孟靄倫表示,各國開辦年金的保費費率沒有低於百分之十的,目前全球最低的年金費率為韓國的百分之十一,而且還會逐年調漲;美國年金費率百分之十二點四,是因搭配商業保險;日本費率百分之十八點三;德國更高達百分之十九點五。

孟靄倫表示,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開辦費率一樣,都是百分之六點五,這是全世界最低的年金費率,而且勞保保費不僅要負擔老年年金,給付項目比國民年金多了生育、傷病和殘廢給付。

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勞工保險之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按被保險人當月之月投保金額薪資百分之六點五至百分之十一擬訂」。

在就業保險開辦前,勞保普通事故保費按最低標準百分之六點五收取;其後為維持有一定雇主勞工的保費負擔相同,就業保險開辦時挪百分之一用於就保,勞保費率降為百分之五點五,無一定雇主勞工因為不能參加就保,形同保費調降;但未來勞保老年給付由一次金改年金給付後,勞保費率將調回百分之六點五,就保則因收入大於支出,保費費率將由百分之一降為百分之零點五。

孟靄倫說明,若勞保年金開辦,有一定雇主勞工的勞保和就保費率合計由百分之六點五提高為百分之七,以有一定雇主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新台幣二萬九千元推估,勞工每月大約多繳三十元,雇主多付一百零五元。

無一定雇主勞工的勞保保費由百分之五點五調漲為百分之六點五,以無一定雇主勞工平均月投保薪資二萬八千元推估,孟靄倫說,勞工每月大約多繳一百八十元。

立法院衛生環境暨社會福利委員會明天將討論「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刪除第四十一條第二款有關「勞保被保險人普通事故費率應按被保險人投保薪資調降百分之一規定,不受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之限制」。部分勞工界人士今天批評勞委會是用調降就保費率條文,「偷渡」調漲勞保費率條文。

孟靄倫澄清,勞保費率百分之六點五將等勞保老年年金上路後實施,就保法修正案會配合增列日出條款。

孟靄倫表示,台灣社會高齡化的速度非常快,保障無工作者的國民年金明年十月一日就要實施,有工作者如果還是只能領一次金,並不公平,而且保障明顯不足。她呼籲勞工支持兩項法案於本會期過關,否則法案退回重審,將趕不上與國民年金同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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