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學者:中共黨委書記稱為一把手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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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日電)最新一期北京「瞭望」新聞週刊引述專家說,中共黨委書記被稱為「一把手」、「班長」不正常,代表其在黨內的職務、身份、地位特殊,具有高於其他委員、常委的特權,這是與中共集體領導體制和黨內民主相違背的個人集權現象。

中國全國黨建研究會副會長蔡長水表示,中共黨員在黨內是平等的,書記就是「黨委書記」或「黨內主要負責人」,書記稱為「一把手」隱含著「下級」對「上級」的示好和奉承,助長權力過分集中和不受約束。

蔡長水分析,目前某些做法例如「一把手負責制」,加劇「一把手」權力更加集中的趨勢。

北京專家表示,中共中央一再反對個人說了算,也採取不少措施,但在一些黨組織內領導者個人集權問題依然存在。最突出的表現是,鄧小平當年提出的「以集體領導的外表掩蓋個人專斷的實質」痼疾依然如故,而且更加嚴重。

中共中央黨校教授王貴秀分析上述現象包含幾個方面:

一是黨內權力結構和領導體制關係不順。按照中共黨章規定,黨內權力結構應該是「代表大會-全委會-常委會」,但在實際運行中卻變成「書記-書記辦公會-常委會-全委會-代表大會」,使黨內權力關係模糊,因此應修改地方黨委工作條例(試行),取消書記辦公會。
  
二是民主集中制未盡落實,仍然存在「先民主,後集中」與「先集中,後民主」現象。民主集中制的本義是「民主的集中制」,以與「專制的集中制」相區別。把民主集中制肢解成「民主」與「集中」兩半,以致可以或先或後運行的兩段,是對民主集中制的嚴重誤解。

王貴秀說,在實踐中,無論是「先民主後集中」還是「先集中後民主」,委員只有發言權,書記才有拍板權,這就破壞決定重大問題「一人一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使黨的委員會制變成「一長制」。

三是在黨的委員會內部,委員的民主權利缺乏制度保障。黨委在實際運行中,往往按書記的意圖作出決定,以致在部分地方常委會上,不是書記、副書記的常委幾年來沒有說過一句話,稱為「啞吧常委」現象。

王貴秀認為,中共十七大提出「完善黨的地方各級全委會、常委會工作機制,發揮全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反對和防止個人和少數人專斷」,目的在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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