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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唐山特別費案 台北地院上午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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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三日電)台灣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被控在外交部長、總統府秘書長任內,透過秘書簡瑞隆、蔡玲音等人蒐集發票,核銷特別費共新台幣三十六萬八千一百九十九元,涉及偽造文書及貪污罪嫌。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傳喚陳唐山到案說明。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年九月二十一月將民進黨籍的呂游陳等特別費案偵結,十月間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法院經人工抽籤後,由審判長劉方慈、受命法官林庚棟及陪席法官江俊彥組成合議庭;台北地檢署則由主任檢察官董怡臻、檢察官熊南彰、陳清茂蒞庭論告。特偵組檢察官周士榆也將出席上午的庭訊。

法院上午將先進行準備程序庭,由公訴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再由被告進行答辯,之後合議庭將就證據能力部分,詢問檢辯雙方有無證據要調查,再決定下次庭期。

據檢方起訴書指出,陳唐山指示簡瑞隆等人蒐集不知情人員的發票,請領每個月一萬兩千元的特別費需單據核銷部分,請得款項也未再做因公支用,將之納為己有。 依檢方起訴書,陳唐山在外交部長任內(2004年四月十六日到2006年一月二十五日為止,詐得部長特別費二十五萬五千二百九十六元;總統府秘書長任內(2006年一月到六月為止),詐得特別費十一萬二千九百零三元,合計三十六萬八千一百九十九元。

檢方認為,陳唐山犯罪所得財物不多,情節非重,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另外,包括前外交部長部長辦公室主任林義雄、秘書簡瑞隆、蔡玲音以及前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秘書陳雅君四名被告,則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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