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生活:走入監獄—採訪楊建利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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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訊】(人與人權記者李希採訪報導)你有三個博士頭銜,伯克利大學的數學博士;哈佛大學的政治經濟學博士;現在您又多了一個中國政治犯博士。

李:首先,我祝賀您回到美國,與家人團聚。 五年的監獄,您受了許多苦,中國的監獄不是那麼容易坐的。但是我想,您作為一個成熟的政治家,對回去後可能被捕、坐牢有精神準備,否則不會回去。常人很難想像,中國專制、黑暗是誰都知道的,您貿然回去不是自投羅網嗎?您能說說,您當時為什麼要回去?您回去後對被捕、坐牢是怎麼想的,比如當時您估計他們可能判您多少年,會遭受怎樣的審訊和虐待?

楊:當時,國內勞工運動興起,特別是東北地區。我覺得國內民間維護自己權益的大勢要開始興起,要回去的感覺非常強烈,覺得非回去不可。那股勁頭兒就像1989年。

李: 我記得您是1989年,特意由美國趕回中國參加民主運動,並親身經歷了“六四”,由此改變了您一生的道路。

楊:是的。我的理想是推動中國的民主進步,因此我需要回到中國去,並且也一直在等待時機。2000年前後,我個人的學業、工作、生活已告一段落,那個時期我也寫了一些關於非暴力抗爭運動的文章。接著,中國勞工運動興起,尤其東北地區,我覺得這是大趨勢,會引起連鎖反應。後來事實證明也正是這樣,維權運動在全國展開,越來越多的維權律師也介入其中。因此,在那個時候我應該回去,先回去再說,至於怎麼回去,回去後會怎樣,都是技術層面的問題,是可以承擔和解決的。

具體點說,我當時回去有三個目的,這三個目的都是很清晰明確的:
1、 我回國入境是非法行為,沒護照嗎。1989年後,中國大使館就拒絕給我的護照延期。我此次回去,就是要以非法形式凸現公民抗命運動。你不讓我回去沒道理,我就是要以非法的形式抵抗你。公民以“違法”抵制惡法,同時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這就是甘地的“公民不服從運動” 。
2、 我很關心勞工運動,和各地勞工有許多聯繫,也和他們討論一些問題。我有幾篇非暴力抗爭的文章就是應他們的要求,特別為他們寫的。對於中國勞工運動,我需要做一個考察,親身瞭解、參與,和勞工們實際結合到一起。
3、 通過我個人的行為,鼓勵更多的人回去,從事民主運動。海外有許多異議者,被阻止回國;而他們只有回到中國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我們需要打破中共的封鎖,回到自己的國家,從事民主運動。

李:您冒險回國實際是非常理性的,可以說是深思熟慮。

楊:我回去的計畫設計得非常周密,由入境到出境,對許多情況都作了設想。比如,用假護照在北京入境,就是反復考慮過的。北京是警備最嚴密的地方,我揣摩了邊檢的心理,我把護照一亮, 大擺大搖地進去,他們不可能察覺。再比如,我由雲南西雙版納出境,如何進入緬甸,誰在那邊接應,再如何進入泰國,在那邊住哪兒,也作了周密的安排。

我當時判斷是:我回去被捕的可能性很小;就是被抓,最多也就是關上兩、三年,或者一、二年。我希望自己順利地進去,順利地回來,我對此很樂觀。實際證明,我的判斷、決定和計畫是對的,也是成功的。我在大陸, 由進境到被抓前, 都很順利, 他們一點都沒察覺。再如,我被關時期當局有四次要放我,其中一次我連出去的衣服都穿好了,但突然又不行了,這說明他們本來有放我的打算,但發生了意外。

李:那您是怎麼被捕的呢?

楊:我被捕是偶然的,是由於一個小差錯,如果沒有這個小差錯,我會非常成功。審問中,他們曾對我說:“我們險些讓你成功了。”

我被捕是由於用了一張假身份證,為了住店、旅行方便。對這張身份身份證,我千叮嚀萬囑咐一定不能出問題,他們說沒事。在內地,我用這張身份證很順利,確實沒問題。但出境的時候出了麻煩。因為雲南販毒很是猖獗,所以邊檢特別嚴格,員警訓練有素。我是在西雙版納出境,在那邊檢查出這是假身份證,於是我被扣留了。

李:這麼說您是被當作販毒嫌疑犯被抓的了?

楊:是這樣。開始,我抵賴說不知道這是假身份證,只是為了方便讓人辦了一張,並聲言我是由美國回來教英文。他們看了我的美國護照,入境手續也合法,因此就相信了,對我還挺好,準備讓我交點罰金,就放我走。可是,他們在我的筆記本中發現了我採訪勞工運動的筆記,有近100人的採訪記錄,於是他們起了疑心,報到了省廳,省廳又報到公安部。公安部一查,什麼就都清楚了。

對於被捕,我並不是很緊張,因為有準備。回來時,不僅對坐牢有準備,對發生一些意外也有考慮,比如工人運動起來了,政府鎮壓,在現場如何防備暴力傷害等等。

李:您入獄後,您的家人,特別是您的父母、妻子、兒子受了許多苦,他們承受的不下於您。政治家和一般人有點不一樣,就是他們有特殊的承受力。在中國做一個異議者,大概需要有坐牢的準備;但是自己受苦和讓家人受苦不同。一般地說,中國的異議者對自己坐牢還能承擔,但是牽累家人這一關則很難過,這是他們的軟肋,是他們最痛苦的事。您能就此談談您的經歷和感受嗎?以及您如何對待?

楊:這是個痛苦的問題,也是所有良心犯的感情困境,這是個兩難,並且無解。作為良心犯,抗爭是我們個人的選擇;我選擇,那麼當然我就要承擔後果。面對專制權力,一個不同政見者必然會遭受迫害,這是誰都清楚的。但是個人坐牢和牽累家人是兩回事。對於一個成熟的不同政見者,他可以去坐牢,因為這是他個人的選擇。但是良心犯的家屬卻不一定願意介入政治,而他們卻被牽連,擔驚受怕,受苦受難,沒有了正常的生活。

出獄後,我見了不少坐過牢的同仁,他們都有這個困境,他們最深的痛苦不在自己,而是給家人帶來的牽累,父母、妻子、子女等等,他們內心深處為之愧疚。他們的家人不僅直接遭受警方騷擾迫害、失去親人的痛苦、及生活和經濟上的難處,而且還受社會歧視、抬不起頭,實在很不幸。我還見到一些同仁,他們很英勇,隨時準備去坐牢,他們不擔心自己,但是他們為家人憂慮,不知道自己一旦入獄,家人將怎麼辦。

這個困境沒法解決,或者放棄事業,或者讓家人受苦。就我的體會,既然不能解決,那我們就盡可能地將困境縮小一點。1、我們平時要多給家人做些解釋,讓他們理解我們的事業,爭取得到他們的支持和認同。當然,這是很難的,就是真理解了,一旦出事也解決不了實際的問題。但是說總比不說好,起碼他們精神上不會意外,也會平靜和堅強一點。2、再,我們做事情要盡可能地謹慎,設計得要盡可能地周密,縮小代價。同時,同仁、社會要有營救準備,一旦誰入了獄,能馬上傳出消息,有律師辯護,得到社會乃至國際上的呼籲。外界的營救很重要,我這次回來就想建立一個對國內入良心犯的營救系統。不論誰入了獄,都有人呼籲幫助。3、儘量減少對監獄的恐怖。過分渲染監獄的恐怖,效果不是很好。一般來說,家屬最擔心的是親人在監獄受苦,如果他們覺得你在監獄中的處境好一點,不是那麼可怕,那麼他們的心境也就好一點。

李:你入獄後,我常常看到你的妻子傅湘的消息,她的抗議、呼籲等等,這些年她一直為你的事奔忙。她真不容易!

楊:當然。我走的時候,她幫我收拾了行李。當時她並不情願我回國,但又認為我做得對。她對我做的事基本還是支持的。她受過教育,很堅強,也很能幹。她是加利福尼亞大學的數學博士,在哈佛醫學院任職。我入獄後,家裏的經濟負擔就落到了她一個人的頭上,她要工作,有自己的事業,還要撫養家庭,教育孩子,特別是孩子正在成長期,有時不聽母親的話,父親又不在,她是又難又急。並且她還要營救我,我入獄後,這成了她生活的中心,她要跑國會、求見議員,聯絡各種NGO,不停地寫信,請媒體呼籲,還要抗議中國政府,甚至和全家到大使館前絕食。

這些年,她著實受了不少苦。一個政治犯的妻子還不同于單親母親,她承受的要多得多。她一直挺著,而我一出獄,她的精神突然就垮了,覺得太累了,厭倦了……

李:這是因為,這些年她的壓力太大了, 精神甭得緊緊的,盼著、等著,你終於出獄了,她的心理一放鬆,突然就不行了。

楊:就是。這些年她是靠意志在堅持,她承擔得太多了,超出了一個正常女人的擔當。出獄後,我在中國“自由”了四個月,有段時間,我們天天通電話,談得非常多。

李:我希望有機會能採訪一下傅湘,讓人們對中國政治犯的妻子能有更多的瞭解。人們有理解才有同情和支持。我知道,你們楊家是個大家庭。除了你的小家庭之外,你的大家庭也為你入獄受了很多苦。比如,您的父親在您入獄後,就由美國趕回中國,要去救您,而最終死在中國,死前他也沒能見到你。

楊:我父親是個生命力很頑強,很樂觀的人。他在80歲還在蓋房子,在90歲還在美國為我修房子,你可以想見他是怎樣的人,他一向精神很好。我入獄對他打擊很大,他當時已經近90歲了,一定要回中國去救我。他也曾在中國做過官,以為他走走關係就能把我弄出來。這哪兒可能啊!

李:您父親2005年底過世,他的死是否和你被捕有關係?

楊:沒直接的關係,但是有間接的關係。我入獄讓他很著急很傷心,這損傷了他的身體,他回中國也是為了我,否則他可能還會多活幾年。他死時95歲了,死於中風,走得很平靜。他中風後去世前,非常想見我,但是當局沒有批准。我的事對我的母親打擊更大些。她是一般的家庭婦女,雖沒什麼文化,但對很多事情敏感,看法很多,相當部分是對的。我入獄後,她的身體每日愈下,睡不著覺,心臟病、腎病都加重了,提到我,她常常就哭哭啼啼。她也參加了對我的營救,包括在中國大使館前的絕食抗議。我出獄,她很高興,精神也好多了,我返回美國後,她還參加了美國國會為我舉行的記者會。她說,她為兒子感到光榮。這讓我很寬慰。

李:我在網上看到了報導,也看到了老人家和議員握手的照片,她是很慈愛的母親。

楊:我需要好好照顧她。我曾有許多計畫,但是有的不能做,原因之一是考慮到家庭。家庭的確是政治犯的一個很大的問題。為我,連我大陸的哥哥姐姐們都捲入了進來,為營救我,他們全力以赴。特別是我的大姐,她對我有特別的感情,我在獄中,她無時不惦念,就怕我在裏面挨打受苦,幾年下來,她的精神幾乎崩潰。

李:我記得胡平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說希望坐過牢的人把自己的經歷寫一寫,這對以後再坐牢的人會很有幫助。隨著中國民主運動的發展,以後坐牢的人會越來越多,因為參加的人會越來越多。這是您第一次坐牢,我想問一下在您剛剛被捕的時候,有沒有恐懼感?您是如何對付它的,您當時怎麼想?怎樣克服心理恐懼?

楊:胡平說的很重要。坐牢也需要經驗,如果事先能得到經驗,那麼我們坐牢就會少失誤,也少受些苦。我入獄後就感到,回國前應該找坐過牢的人取取經。我對坐牢有準備,也有不少防範和設想,但臨到實際還是缺少經驗。

我在雲南邊境被捕時,開始沒什麼恐懼,就是挺沮喪,馬上就離境了,功虧一簣。我回國是為了鼓勵更多的人回去,但我一被抓,大家倒不敢回去了。再,我還有點好奇,你們抓了我,看你們下一步怎麼辦?我由邊境被帶到昆明,在雲南公安廳,他們對我很客氣,沒戴手銬。由昆明,他們押我上飛機到北京。一下飛機,四輛黑色轎車等在那兒,當下就給我戴了手銬,然後蒙上眼,押上車。這時我感到了恐怖,因為我不知道要把我帶到哪兒,他們要對我怎麼樣。

車開了好久。之後,我被關到一個九平米的牢房,有兩個犯人陪我,因為他們擔心我自殺。這段時間,我比較恐懼,不知道會不會從此與外界失去聯繫。最可怕的,就是與世隔絕,完全在秘密狀態,那樣他們就可以對你任意所為。

李:您這話讓我想到,為什麼要有言論、新聞自由。你這段恐懼的心理持續了多長時間?

楊:有一段時間,不是很長。後來一個犯人悄悄告訴我,這是秦城監獄。恐懼消失後,隨之而來的是焦灼,家裏怎樣?孩子怎樣?他們將關我多久?長期關押,我的精神會不會出現問題?會不會喪失思考、語言能力?

李: 秦城是關大政治犯的地方。中國當代許多大政治犯都曾押在那裏。您的案子是當時中國的大政治案了……。

楊:算是大案吧。後來,我見到了律師……

李:您的律師是莫少平嗎? 他挺有勇氣,專為政治犯辯護。在中國,政治案中律師有用嗎?

楊:是莫少平,他是很好的律師,我很感謝他。在中國的制度中,我們這樣的案子,就審判的結果律師起不了什麼作用,司法不獨立嘛。但是律師還是很重要,他可以使獄中政治犯和外界保持溝通,將你的處境、要求傳達給外界,同時也將外界的消息——有關你案子的公共輿論、呼籲告訴你。政治犯在監獄中,最可怕的是失去外界聯絡,與世隔絕。再有,律師代表法律,是對不公正審判的監督,律師體現法律程式,他會給法官、檢察官帶來壓力,更重要的是律師會給歷史留下見證。因此,在政治案中律師還是重要的,政治犯需要和律師配合好。

李:還有,律師對政治犯的心理也會有所支持。

楊:是的。見到律師,我就踏實了,覺得與外界有了聯繫,不再孤立,而且無論怎樣,他們還要走一個法律程式。於是,我就開始規劃我監獄中的生活,想辦法以得補失,比如如何讀書、鍛煉、寫作等等。監獄中是時間充分,物質貧乏。因此,坐牢的人常常有無數的計畫。

李:你是頑強、樂觀的人,繼承了你父親的基因。再,我知道您是基督徒。您的信仰對你克服恐怖有幫助嗎?

楊:有幫助,並且很重要。向上帝禱告後,內心就會平靜,就會有信心。我的禱告是這樣的:“上帝,你知道這一切。這一切都是你的安排。這裏有你的美意。你指引我,為我開路……”。人是很有限的, 也很軟弱。我們不能只從人的角度看待所發生的事情,許多事情,從人是看不清楚的。比如,坐牢是對我的懲罰,從人的角度看會覺得很沮喪,但是如果用神的眼光看,這是上帝對我的磨練,有他的美意和安排。這樣想,坐牢就不是忍受不的了,而是上帝給你安排的命運。因此,我們需要依靠神,借助神的眼光和力量。 如果我們把自己交給上帝,那我們自己就再沒有什麼可恐懼和憂慮的了。

李:人在某種環境中,他的心態是很重要的,它決定你怎麼對待所處的人和事,同時這也決定別人怎樣對待你,還決定你生活的狀況。你覺得,一個政治犯應該以什麼心態坐牢呢?

楊:這個問題很重要。我覺得要用平常心,保持你人格的一致,不卑不亢。前幾個星期,《北京之春》雜誌為我在紐約舉辦了一個歡迎大會。會上,胡平講話說“歡迎英雄楊建利歸來”,當時我恨不得把頭藏起來,想胡平是有智慧的人,怎麼說我是英雄呢?我哪里是什麼英雄,人都是很軟弱的。我確實覺得我不是英雄,只是個常人。

在監獄中,不要陷於英雄情結,千萬別模仿電影、小說的英雄人物,那是很害人的。不要扮演什麼,你就你,一個普通的人,有你的血肉情感,也有你的信念。你要放平自己的心態,要這樣想,我這幾年是來監獄過日子的,一天天地過。你要儘量安排好自己的生活,要把小日子要過得好好的,要有所收益。如果你總是想自己是英雄,就會每天陷於緊張狀態,那樣人是受不了的,時間長了精神會扭曲,甚至崩潰。

李:我聽坐過牢的人講,犯人進了監獄倒踏實了,難挨的是看守所 和審訊。審訊是辦案件中重要的一環,犯人應對得好壞,有時會決定自己的命運。就你的經驗,在審訊中,政治犯應該如何應對,比如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時候應該保持沈默?如何保持?在審訊中,有什麼應該注意的和避免的?

楊:我在秦城關了八個月,之後轉到看守所。我經歷了一百多次審`訊,有些經驗,也有些教訓。

首先,要消除對審訊的恐懼。一般地說,中國目前的審訊中,他們對政治犯不大敢施用刑罰。政治犯不同于刑事犯,他們大多有法律知識,並且也有外界關注。但是,如果警方在審問中施刑虐待,那就要抓住不放,不要怕他們,要堅持抗議、上告,這只會有好處。

再,在審訊中要保持沈默。法律規定,人有沈默權。什麼都不說,零口供,只管讓他們照掌握的證據去判。共產黨的政策向來是坦白從嚴,招供只有壞處而無好處。再,要儘量少說話,言多語失,你說話越多疏漏越多,他們會將你的無意中的疏漏當作犯罪的證據。還有,如果你什麼都不說,會縮短案子審理的時間,否則就會延長。他們會抓住你說的話,去研究調查,於是案子的審理就會被拖延。而對於政治犯,案子審理和在看守所的時間越短越好。

我的教訓之一就是和審訊人員聊天太多了。審訊人員問不出口供,就會和你閒聊,他們什麼都聊。其實,你沒必要和他們聊天,徐文立也說審訊中他閒聊太多了。再,他們收集到一摞我寫的文章,要我簽字。我認為是我寫的,因此就簽了,實際不應該簽。我承認文章是我寫的,那麼他們就反復研究這些文章,找出其中的問題,去核實調查,這樣就拖延了案子的審理時間,而且他們用這些為你定罪。

審訊中,還有幾個問題要注意。在審訊中,他們會有意摧毀你的心理,而且會做得很巧妙。比如,他們會說“你這輩子就呆在這裏了。”“你至少判十年。想想,十年後你還能幹什麼?是搞政治啊,還是研究經濟?那時,什麼都輪不到你了。”再,他們會利用你的親情心,打擊你。比如,他們會說,現在你的父母、孩子有些麻煩,他們的情況我們不便告訴你。還有,他們以種種方式摧毀你的政治信念。比如,他們會說,你以為你如何啊?看看你們那些搞民運的人,你入了獄,他們幸哉樂禍,他們把那些罵我的文章,印出來給我看。當然,他們還會以種種手段,對你進行誘供。在審訊中,對這些都要加以警惕。

李:政治犯在獄中,每天和員警、監獄看守或幹部打交道,而他們通常對犯人很惡劣,常常進行虐待。您談談政治犯如何與他們相處?如何對待監獄中的酷刑和虐待?

楊:首先,要清楚我們反對的是中國的專制制度,我們需要將專制制度和其中的一般工作人員相區別。公安也好,審訊員也好,監獄的看守和幹部也好,要理解他們。他們也是人,他們有他們的困境。他們做的,未必就是他們想做的。一般地說,他們不一定非和你個人過不去,他們吃這碗飯,得交差。要理解這點,因此不要和他們個人較勁兒。對他們不卑不亢,不怕他們,但也要避免不必要的衝突,你有你的一定之規就是了。如果和他們個人較勁兒,就容易結私怨,那就會給自己增加許多麻煩,你在監獄的日子就會更難過。

當然,你有底線有原則,這不能退讓。比如,他們施刑虐待,那就要強硬,要抓住不放,上告到底。員警、看守也不都惡劣,也有的挺善良。我接觸過一個看守,就很有同情心,善待犯人,特別是對法輪功,因此他很受大家尊重。當然,也有很壞的員警、看守,他們隨便侮辱、虐待犯人,對他們不能軟弱,要抗爭。比如,二監有個很壞的員警,總是虐待犯人,我就聯合獄友共同對付他,最後迫使他收斂。

監獄畢竟是特殊的地方,中國監獄更不說,侵犯人權的事情比比皆是,一天二十四小時不斷。對於監獄中的虐待、侵犯人權,我們不能事事都管,沒這可能,否則我們每天就都處於戰爭狀態。但這並不是說我們要對監獄中的非法虐待無動於衷,民主就是要維護人權,我們走到哪,就要把人權的工作做到哪。但是,我們要看得准,要抓住大事要事,而且它是你能做的,占理,能有成效。比如,我在看守所期間,犯人們每天要“坐板”,上午兩小時,下午兩小時……

李:什麼是“坐板”?

楊:就是讓犯人直身坐在凳子上,面對牆,不許轉頭,更不許說話,一動不動。如果動一動就要懲罰你,而且有的看守就此找麻煩,收拾犯人。我清楚這是體罰,決定抵制。一天,我找到副所長,對他說“明天我不再坐板了,你們愛怎麼辦就怎麼辦。”他問:“為什麼?”我說:“聯合國‘反酷刑’協議規定,讓犯人保持一個姿勢45分鐘不變,就是體罰。中國是聯合國‘反酷刑’ 簽署國。‘坐板’是體罰,你們虐待犯人,違反法律。”他很吃驚,說“我們商量商量。”之後,看守所就取消了“坐板”,把它改為學習。對於監獄重大侵犯人權事例,你要抓住一、兩件,迫使他們解決。

李:在監獄中,軟弱了不行,但事事硬抗也不行。在監獄中,這是實際鬥爭,不僅是道義問題,需要有理有利有節,要講究效果和可能。

楊:中國監獄很黑暗,我們不可能完全改變,能做的很有限,但我們能做一點是一點。

李:你在監獄中,遭受到沒有刑罰和虐待?政治犯遭到刑罰和虐待,應該怎樣辦?

楊:我在監獄中遭過打,也蹲過小號。我由秦城監獄轉到看守所,剛到那裏,下面的員警不知道我的案子。監獄規定不能沖冷水澡,但他們宣佈獄規的時候,由於廣播喇叭壞了,我沒有聽到。所以,到看守所第二天,我沖了冷水澡。員警很生氣,讓我坐在椅子上反省。我坐在那就開始禱告。看守見我嘴裏嘟嘟囔囔,認為我是不服,就喝斥讓我住嘴,但我繼續禱告,並嚴正告訴他們:“我有信仰的自由,有禱告的權利”。到了晚上,來了四個員警,他們說你剛來就抗上,非收拾你不可,他們要給我來個下馬威。他們將我帶到審問間,扭住我的胳膊,把我按倒地上,施加警棍。事後,我鄭重地告訴當局,這是施刑,是違法的,我要告你們。我記下了幾個員警的警號,將事情告訴了律師,並表示要起訴,也要律師和我的家人對外公佈我在監獄遭受虐待。開始,我的家人還不想將此事公開,擔心他們報復,我在裏面會受更大的苦。但我堅持,一定要公開。看守所見我非常強硬,怕把事情鬧大,就一再向我道歉,表示以後不會再發生此類事情。以後,在那裏也的確再沒發生類似的事。

政治犯在監獄遭到刑罰和虐待,就要堅持上告,一告到底,並且要對外公佈。在此,政治犯本人和家屬都不能軟弱。

李:您說的對外公佈,就是媒體報導。外界呼籲對政治犯很重要,要有公共,乃至國際的輿論監督和壓力,才能改善政治犯的處境,否則對政治犯的迫害就會成為黑箱作業,想怎樣就怎樣。但是,許多政治犯的家人、親友不願把消息公佈出來,特別是向海外,他們擔心遭到報復,加重罪名,當事人會在獄中受更多的苦。您對這個問題怎麼看?

楊:我的家人也曾有這樣想法,很自然。但這是錯誤的,要改變這種想法。而且獄方也常常嚇唬政治犯的家人說;“事情鬧大了就會加重犯人的罪過,他在監獄中的處境會更糟糕”等等。他們是說反話,他們擔心虐待的消息捅出去,輿論會譴責,上級也可能會處罰他們,所以他們要阻止政治犯的家屬與外界聯繫,發出聲音。因此,家屬不能軟弱,一旦發生刑罰和虐待,一是找律師上告,不依不饒;再是要公開,消息傳播得越廣越好,有海外報導比沒海外報導要好。只要有輿論就有壓力,有壓力就有效果。即使是一般刑事犯家屬在外面“鬧”,也會有壓力有效果。對於監獄中的刑罰和虐待,一定要抗爭,抓住他們違法,一爭到底。

監獄的員警、看守、幹部常常虐待犯人,但是他們對政治犯還是有所顧忌。他們也有軟肋,監獄作為執法單位,如果他們搞刑罰虐待,受害者緊抓不放,上告上訪,訴諸海內外,那麼迫於輿論壓力,上級單位就很可能追究,他們會將肇事者當為替罪羊,或處罰或降職,甚至法辦,以平息輿論。我們要抓住他們的這個弱點,充分利用輿論,形成壓力,讓他們不敢對政治犯輕易下手。

李:中國的政治犯和刑事犯關在一起,獄方也常常有意讓刑事犯監視政治犯。您認為政治犯在監獄中,應該如何與刑事犯相處?

楊:一般地說刑事犯比較同情政治犯,也尊重他們。刑事犯雖然犯了罪,但是他們大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有的就是因為在社會受到不公正待遇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他們是中國司法制度的受害者,多是被重判。政治犯反對中國現制度,刑事犯同情政治犯是自然的。而且,對於有文化的人,刑事犯也比較尊重。

首先,你不要歧視他們,別把他們視為罪犯,要尊重他們的人格,不居傲、不清高,與他們平等相待。這樣你就很容易和他們相處。大多刑事犯沒受過什麼教育,身上有許多毛病,比如粗俗、野蠻,對這些你要寬容,別嫌棄。再,監獄中物質貧乏,在食品、日用品上多和他們一起享用,他們會覺得你是自己人。還有,你自己需要品行端正,刑事犯有不少惡習,但並不是不懂好壞,如果我們做得好,他們會尊重。我們對他們要有同情心,為他們做點事,在他們遇到困難的時候能幫助他們。比如幫助他們聯繫看病;受了看守欺負,為他們說句話。那次由於我的抗爭,看守所取消了“坐板”,自此那裏的犯人們對我就很尊重。

李:我聽說,你在監獄為犯人們作了許多事情,比如教授數學、邏輯、英語、為犯人解決糾紛,很受犯人和監獄管理人員的歡迎。

楊:我先是給犯人開邏輯課,自己編的教材。因為我看到他們講不清楚自己的案子,不能為自己辯護。以後,我根據犯人們的不同興趣、文化程度,開了英語、經濟學,數學、書法等課程。我還帶了一個籃球隊,教他們打籃球。

刑事犯大多沒什麼文化,加上受社會歧視,他們常常變得內心扭曲,比如在一起比賽犯罪,如何盜竊、行兇,以此為榮。他們被排斥在正常生活之外,因此也就發展人性中不好的東西,如果有另一種環境,他們就會看到人還可以有另一種生活,發揚人性中善良、好的一面。我給犯人們開課,是希望通過教育他們改變自己的生活。有一陣子,妻子來信說兒子不聽話,教育不好。為此我很著急,也很難過。於是一位獄友就勸我:“別著急,你會把兒子教育好的。你看,你把我們這些成年人都改變了,何況是孩子。”這是幾年監獄中,最讓我感動的一句話。也有的獄友說:“你看著吧,看我們出獄後會怎樣做。”

李:人性都是善惡兩面,關鍵是如何鼓勵人性中好的東西,並給以環境和條件。最後一個問題,我想請您談談:監獄很是摧殘人的身體和精神。在監獄中,政治犯如何保護自己,保護自己的健康,也保護好自己的心理?您有什麼經驗?

楊:前面已經提到,首先要放平心態,跳出英雄、烈士情結。要想到這是一種生活,既來之則安之,你要安排好它,儘量讓它正常,豐富、有意義,保持樂觀的心態。我在監獄學會了吉它,邊彈邊唱,我還寫了一百幾十首詩,讀了不少書,想了不少事。我是基督徒,堅持讀《聖經》,每天早晚兩次禱告,甚至還傳教。

李:宗教信仰,對保護人的精神、心理健康很重要。

楊: 太重要了,這是我能保持健康和樂觀的原因。政治犯入獄是為了出來繼續做事的,因此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身心健康。在監獄,一是要有樂觀的心態,精神好,身體才會好;二是儘量保證營養,監獄的伙食比較差,但是犯人可以買些食品。注意,買食品要買營養價值高的。比如,有的犯人總是買速食麵,但速食麵對身體不好,而我就用買速食麵的錢買奶粉。三是要堅持鍛煉,每天要有些運動,因地制宜,比如做俯臥撐、仰臥起坐。四是有病一定要去看,堅持要求治療。監獄是草菅人命的地方,有病你不堅持要求治療,他們是不會管的。

李:楊先生,非常感謝您!感謝您接受我們的採訪,您的這些經驗對以後再坐牢的中國不同政見者將很有幫助。人們都說你有三個博士頭銜,一個是伯克利大學的數學博士;一個是哈佛大學的政治經濟學博士;現在您又多了一個就是中國監獄的政治犯博士。能同時有這三個博士頭銜的人不是很多,這是您獨有的經歷和榮譽。的確,神有他的美意,你將在中國民主運動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我祝賀您!

楊:謝謝你!

2007年10月初 於紐約

《人與人權》12月2007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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