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從雅虎師濤案論述網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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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費爾登2007年12月7日華盛頓報導) 主持人:在中國不斷擴大業務的美國網絡服務公司雅虎最近和中國記者師濤及網絡作家王小寧的家屬就控告雅虎侵犯人權的訴訟案達成庭外和解。師濤和王小寧在雅虎公司把他們的電郵資料提供給中國政府之後,分別被判處10年徒刑,罪名是企圖顛覆中國政府。雅虎公司提供的電郵資料被法院列為罪證之一。

雅虎的高級主管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就協助中國鎮壓不同政見者表示道歉,但是雅虎首席律師邁克爾.卡拉漢說,他們不能要求雅虎的中國僱員拒絕服從政府的合法要求,從而使這些僱員自身受到失去自由的威脅。

事實證明,網絡是人們在極權社會獲得和傳播信息的強大工具。所以緬甸軍政府在鎮壓抗議群眾時,首先要切斷網絡。與此同時,網絡也被用來搜捕和迫害異議人士。

今天我們邀請了一些專家來談談雅虎被控侵犯人權的案件,以及美國有關網絡自由的政策。參加我們討論的有把雅虎告上法庭的“世界人權組織”的執行主任莫爾頓.斯克拉爾.薩爾瓦基金會的創辦者阿瑪爾.阿卜杜勒米德。人權組織記者無國界的網絡自由部主任克爾德.羅克斯將在巴黎通過電話參加我們的討論。謝謝各位, 首先請世界人權組織的執行主任莫爾頓.斯克拉爾談談國際人權組織把雅虎告上法庭這件事。

斯克拉爾:我們把雅虎告上法庭,主要是想說,美國公司在海外經商有一個特殊的責任,他們不能只滿足當地政府的要求,同時也要遵守美國的法律和國際人權標準。美國公司對當地政府不能一味服從,有求必應,而要看看同當地政府合作是否會將某些人非法地投入監獄。

主持人:“非法”這個詞很關鍵。美國公司有時也會收到美國法院的傳票,要他們依照法律提供某些資料或信息。如果中國政府要求美國公司提供某些資料,美國公司怎樣才能識別這種要求的合法與不合法呢?

斯克拉爾:美國國會議員在質問雅虎總裁楊志遠的時候說,你說不知道這個要求跟政治鎮壓有關,那你不是無能就是疏忽。雅虎說中國政府要求他們提供師濤等人的電郵資料的時候,其措辭並未顯示這牽涉到政治鎮壓。可是他們用了顛覆政府和國家機密這樣的關鍵字眼,在中國,這些字就意味著政治鎮壓。

主持人:克爾德.羅克斯,很多人上網,認為電子郵件來來往往,在網上的停留都是短暫的。可是中國當局卻把他們的短信送交法庭,用這些電郵資料來給他們定罪。對於那些企圖組織起來並且在網上傳遞信息的人,這個問題嚴重嗎?

羅克斯:問題是你寄給朋友的電子郵件別人都有可能看到,但並不是每封電子郵件都能打得開。事實上,你可以設法躲避新聞檢查和政府想要強加於公民的種種限制。技術上有辦法,可以用代理服務器。問題是大多數人不知道怎麼使用這些技術。

主持人:網民希望有隱私,克爾德.羅克斯,你認為雅虎和谷歌等西方網絡服務公司起了甚麼作用呢?有了這些公司以後,保護隱私是更難了還是更容易了呢?

羅克斯:開始的時候,人們並沒有意識到隱私的問題,現在我們意識到,確實有隱私的問題,還有言論自由和網絡自由的問題。大多數跨國公司都遵守當地政府的規定,他們都沒有遇到麻煩。

主持人:莫爾頓.斯克拉爾,你怎麼看?

斯克拉爾: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大多數公司都致力於保護隱私,保護因特網不受監視和濫用。但是一涉及到公司的商業利益,他們就變卦了。他們說,我們認為網絡應當是自由和受保護的,但是出於商業利益,我們必須採取某些行動。

主持人:阿瑪爾.阿卜杜勒米德,中東地區的情況如何?人們在網上有多大的自由呢?

阿卜杜勒米德:中東上網的人數很少,當然各國情況也不同。目前敘利亞網民最少,我認為埃及和摩洛哥的網民人數很多,伊朗更多。問題很簡單,那就是當局不許人們上網。因特網可以傳播信息,即使只有少數人使用因特網,也能產生很大的影響。

有些國家的政府對很多網站實行封鎖,特別是YouTube和Facebook。比如敘利亞政府最近就封鎖了Facebook。他們有時候也封鎖YouTube。埃及有時候也封鎖YouTube,並要求刪掉某些錄像,有時封鎖的只是某個鏈接。

中東地區對網絡有一種廣泛的壓制。比如網絡服務只能通過政府或是政府控制的某個機構來提供。從一開始,中東國家就是以限制的手段引進因特網的。為了限制人們上網,他們只許政府或是被政府控制的私人公司提供網絡服務。這是一個主要的限制手段。

主持人:克爾德.羅克斯,你所在的國際人權組織撰寫了一個小冊子,告訴網民如何繞過各種限制。主要是哪些辦法? 效果如何?在中國和伊朗,所謂的網絡服務提供商是由政府經營的,在這樣的國家裏,你們這些辦法有用嗎?

羅克斯:非常有用。比如可以用一個名叫TOR的軟件來避開新聞檢查。TOR軟件能夠改變你的IP地址,這樣政府就無法跟蹤你,他們還以為你是從德國或是美國上網的呢。不過,軟件和代理服務器也可能被濫用,成為政府新聞檢查的工具,因為原理和使用方法是一樣的。

主持人:阿瑪爾.阿卜杜勒米德,你對這些問題怎麼看?

阿卜杜勒米德:我認為有幾點值得注意。第一,技術是不斷發展的,我們能夠找到各種解決辦法。比如你要進入被封鎖的網站,總可以找到代理服務器,總有辦法繞過封鎖,總有辦法掩蓋你的IP地址。

但是在中東,當局抓到一些在網上發表不同政見的人,即使是匿名發表也被抓到,但是當局靠的不是技術而是作者的朋友。當局利用告密者和匿名報告去搜捕那些在網上發表當局不喜歡的言論的人。 事實上,在中東,不管是在敘利亞,埃及或是其他地方,有些人被捕並不是因為政府用技術手段查到了他們,知道了他們的IP地址,而是因為被捕者的朋友或是周圍的人出賣了他們,也可能是網絡服務商,他們上網的網絡咖啡廳把他們出賣了。

他們對上網者進行拍照,當局就抓到了這些人。所以技術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在有些社會裏,問題不在技術,而在當局的鎮壓本性和社會的壓制。

我要說的第二點跟莫爾頓.斯克拉爾剛才的談話有關。他談到中國當局利用法律,以傳票的方式要求雅虎向他們提供電郵資料,說師濤等人顛覆政府。可是如果他們提出挪用公款等經濟指控呢?我的意思是,他們可以改變說法,他們將來有可能會採取這種手法。在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會利用各種說辭,要求雅虎提供資料。

雅虎現在處境如何?他們還會向中國當局提供信息嗎?還是說在這次庭外和解之後,他們會特別小心,即使中國政府以經濟問題為由尋求信息,他們也要謹慎處理呢?

主持人:我們請莫爾頓.斯克拉爾來談談這個問題。中國如果再次要求雅虎交出異議人士的電郵資料,雅虎會怎麼辦?

斯克拉爾:我認為雅虎要很謹慎,不僅要看中國的要求和措辭,而且要看電子郵件的內容。比如師濤向海外發出的是有關天安門事件和當局限制報導天安門事件的消息,是新聞。雅虎只要看看郵件的內容就會知道這是一篇新聞報導,中國政府要施行新聞檢查,不許把消息傳播到全世界。

被要求交出郵件的公司不僅要看要求的性質,而且要看當局要調查的是何許人也。他們在網上交流些甚麼,是否跟新聞報導有關,是否在討論民主自由和人權,然後他們就會知道,或是應當知道,這恐怕並不僅僅是銀行欺詐的問題。

主持人:美國幾十年前通過了外國腐敗行為法案,為的是解決美國公司在海外經商被迫行賄的問題。美國人決定把行賄定為犯罪,即使在海外行賄也是犯罪,這樣就減輕了大家在海外被迫行賄的壓力。我想請問克爾德.羅克斯,你認為美國、歐洲和西方國家是否應當採取類似的解決辦法呢?這樣當有人為了政治目的要求美國公司提供信息的時候,西方公司就可以拒絕合作。

羅克斯:在立法方面,美國提出了全球網上自由法案,雖然還沒有通過,但是這個法案大大促進了網上的言論自由。根據這個法案,同專制政府合作的美國網絡公司會受到處罰。 美國公司必須行事透明,把有關新聞檢查的問題報告給全球網絡自由辦公室。這個辦公室會向他們解釋美國政府的有關政策。

主持人:莫爾頓.斯克拉爾,全球網上自由法案對網絡控制問題會產生哪些影響呢?

斯克拉爾:國際人權組織並沒有直接參與制定這個法案。我的印象是,這是一個刑事法規。根據這個法案,如果公司不適當地提供信息,就會構成犯罪, 就會受到刑事追究。

主持人:阿瑪爾.阿卜杜勒米德,有了這個法律,人們在海外使用因特網是否會比較容易一些呢?

阿卜杜勒米德:是的。我們應當利用一切可能的辦法。爭取全球網絡自由的鬥爭正在進行之中,立法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在那些跟西方公司關係密切的國家。這個法案可能對敘利亞這樣的國家毫無影響,因為敘利亞切斷了同美國的關係,但是對埃及、約旦或是沙特阿拉伯肯定會有影響,埃及同美國有很多往來。毫無疑問,我們必須利用一切可能的渠道,儘可能地宣傳我們的主張。

主持人:莫爾頓.斯克拉爾,你對這個問題怎麼看?

斯克拉爾:我們要給美國公司一個理由,讓他們不去洩露這些信息。我們要竭盡所能地鼓勵他們,凡是我們能夠做到的對他們都有好處。如果美國法律禁止他們透露信息,他們就有理由更加謹慎,如果有人要求他們提供某些信息,他們也有理由說不。我認為國際法對此已有很明確的規定。如果有拷問等踐踏人權的行徑,牽涉其中的公司就要承擔責任,就可能被控協助和慫恿拷問。

主持人:讓我們來看看世界各國網絡檢查的問題。記者無國界有一個對網絡進行新聞檢查的國家的名單。中國可能是名列榜首。中國開放因特網,以滿足商業和經濟的目的,同時又利用因特網來監視異議人士。克爾德.羅克斯,你認為有些國家是否在效仿中國的作法呢?

羅克斯:是的。首先,中國目前關押著大約50名網絡異議人士,所以我們把中國稱為新聞檢查的頭號國家。越南也有同樣的情況,雖然被捕的網絡異議人士不像中國那麼多,但是網絡在越南發展很快,很多公司都對越南感興趣。從2005年到現在的2年裡,越南的網絡大發展。

因特網有兩大問題,一是像中國那樣完全控制,或是像巴西那樣毫無控制,巴西有一個類似FACEBOOK的網站,叫做ORKUT。現在ORKUT簡直就是毒品販子或戀童癖的網站。我認為一定要找到介乎於中國和巴西之間的作法,這很重要。

主持人:我們既要開放因特網,讓從事合法異議活動的人士儘可能地享受言論自由,同時也要防止有人在網上從事犯罪活動,我想請問莫爾頓.斯克拉爾,我們如何才能區分這兩種活動呢?

斯克拉爾:我們都贊成對網絡進行管理,制止戀童癖、銀行欺詐等犯罪活動,這是毫無異議的。我們只是對有人濫用管理權感到關注。我們剛才所說的中國模式會從3個方面影響到美國公司,包括美國公司向中國提供信息,或是像美國CISCO公司那樣向中國提供他們所沒有的監視網絡的機械和技術。還有就是美國公司向監視網絡、造成異議人士被捕的中國公司提供投資。

主持人:我們還有不到一分鐘的時間了。技術不斷變化,現在手機能夠攝像,人們可以在網上公佈錄像,讓大家看到拷問等踐踏人權的行徑。新技術給異議人士提供了強大的工具。阿瑪爾.阿卜杜勒米德,有些國家千方百計地控制網絡,可是新技術不斷發展,你認為將來會出現一種甚麼情況呢?

阿卜杜勒米德:老實說,我很樂觀。不管當局多麼想要控制因特網,人們總有辦法超越規定。我的意思是,技術很難控制。我認為如果用戶比較小心,他們就能夠繼續挑戰政府, 建立一個虛擬社區和與專制政府相抗衡的虛擬組織。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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