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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最高法院取締拘押惡法

2007-02-23 23:4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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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2月23日報導)加拿大最高法院決定,由於保安許可證法例不符合加拿大的人權憲章,因而把它廢除。

有關法例可以授權政府進一步的權力,可以無須經過審訊,扣留懷疑是恐怖分子的外國人士多年。法院裁定,有關法例不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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