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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對台雙酚A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台經部籲注意

2007-03-21 19:2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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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二十一日電)中國大陸商務部今天公告,22日起對自台灣、日本、韓國、新加坡進口的雙酚A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台灣應訴廠商被判定傾銷差額為5.3%至6%,其他公司則為37.1%。由於中國占台灣雙酚A出口比重高達56.3%,經濟部呼籲相關廠商積極提出書面意見,爭取降低終裁稅率。

中國去年8月30日起對自台灣等地進口的雙酚A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初裁結果今天出爐,台灣等地相關產品進口時,須在原關稅稅率5.5%之外,依初裁決定的個別傾銷幅度繳交現金保證金。

雙酚A主要用於製造高分子材料,如環氧樹脂、聚碳酸酯、酚醛不飽和樹脂等,也可用來製造聚氯乙烯熱穩定劑、增塑劑、橡膠防老劑、農用殺菌劑、油漆、紫外線吸收劑等。

根據台灣海關統計,2006年台灣雙酚A產品對中國(含香港)出口金額為1.8億美元,占對全球出口額比重56.2%,中國是最大出口市場。

經濟部國貿局表示,根據中國海關統計,中國展開反傾銷調查期間,進口台灣雙酚A金額仍持續成長,台灣是中國最大進口來源,占中國進口比重36.1%,高於韓、日、星。

國貿局呼籲國內相關廠商儘速針對初裁結果,向中國商務部提出書面意見,爭取降低終裁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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