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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國洲:購買台視股權 未違反公股委任關係 

2007-03-23 19:1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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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三日電)台視董事長賴國洲今天正式遭解任台視公股董事代表職務,卸任董事長。他傍晚發表聲明表示,購買日資台視股權未違反公股委任關係;而且,台視公股的存在,違反廣電法規定已超過1年3個月,公股是否得繼續享有股東權參與公司事務,已在股東之間發生爭議。

由於賴國洲受讓日資台視股權,行政院新聞局二十二日推薦政大廣電系教授陳清河接任台視董事長賴國洲職務,財政部將請台視召開常務董事會推舉董事長。賴國洲晚間召開記者會,首度面對媒體,發表上述聲明。

賴國洲晚間聲明表示,他購買台視股權沒有涉及不法,更沒有損害與委任他擔任公股代表的土地銀行之間的委任關係。

他強調,日資股東股份應限期釋出為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公開資訊,非他本人獨享。

他在聲明中指出,公股是初步應予經營權移轉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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