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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籍投票法 藍綠吵吵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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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藍委所提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綠營認為開放中國台商、台生不在籍投票,恐遭中國介入影響台灣選舉,採取杯葛手段,最後在藍、綠相互指責聲中,草案無法完成審查,委員會決定「擇期再議」。

除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提案外,國民黨團也提出「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明定投票所工作人員,在營軍人,執勤警察,因疾病、生產、受傷不良於行者,以及在戶籍地以外工作或求學者等選舉權人,可申請不在籍投票,其中黨團版限定以通訊投票方式為之,丁守中版則除通訊投票外,還可到特設投票所投票,且適用對象還多加一個在監服刑但未褫奪公權者。

綠委杯葛 擇期再議

由於戶籍地以外工作或求學者,含括在中國地區的上百萬台商與台生,引發民進黨與台聯黨團疑慮,民進黨團先以動員立委但不簽到方式,拖延會議召開,並要求丁守中撤簽。會議還沒開始,朝野立委就吵得不可開交,等開成會後,綠軍改以程序發言等方式杯葛,並提出散會動議,由於藍、綠雙方人馬僵持不下,最後全案擇期再議。

台商納入 賣台傾中?

綠營立委質疑,這項草案把中國台商、台生納入不在籍投票適用範圍,是一部出賣台灣、守護中國利益、靠向中國的法案,讓中國有機會影響台灣選舉,讓陳由豪、朱安雄等人也可以選台灣總統,非常荒謬,因此反對到底。

藍軍立委則反諷,當初陳由豪是被民進黨縱放出去,如果要防弊,可以設定防弊機制,不應藉口剝奪台商選舉權。立委吳育昇還提議,既然民進黨有疑慮,不妨採兩階段立法,先排除海外工作者,日後再考量一體適用可行性,民進黨立委高建智、郭正亮則在台下附和此議。藍軍立委一度要求全案逕付二讀交院會處理,但在民進黨團反對下,最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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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票 問題重重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特稿

台灣的立委與總統大選將屆,藍軍將極具爭議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推上檯面,事涉藍、綠票源計算,當然引發雙方對峙。平心而論,無論從法律、選務、技術安全以及政治層面考量,境內實施不在籍投票或許疑義不多,境外部分問題不少。

不在籍投票制度國外行之有年,但對選風仍有極大改善空間的台灣而言,難以保證維持秘密投票原則的特設投票所投票或通訊投票方式,是否會為賄選風氣雪上加霜。

就法而言,台灣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明定,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方法行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更明文,總統副總統選舉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顯見若要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必須修憲修法。

技術層面上,境外不在籍投票最大困難之處,就在選務現實上的窒礙難行,以及難確保秘密投票程序之進行。

如果要特設投票所投票,在有邦交國家可能還不困難,在無邦交國家,會有外交交涉問題,若在中國地區,更因事涉國家主權與行政權限的領域延伸,可能性等同於零。

若以通訊投票方式為之,如何確保台商、台生投票行為,純係出於個人自由意志,而無中國勢力介入、監控?

迄今中國不承認台灣主權,況且選票遞送過程所需隱密要求,必須對岸在郵遞選務措施上配合,通通是問題。若要改採歐美國家更先進的網路電子投票或網郵投票,就網路安全的脆弱性而言,讓人更提心弔膽。

從政治層面看,回顧二○○四年總統大選,藍、綠得票差距些微,去年高雄市長選舉勝敗只在一千多票之間,不在籍投票結果恐怕將成為島內選舉的「不安定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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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恐影響選舉 綠促藍撤案

〔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王平宇、范正祥/台北報導〕民進黨團昨天表態反對泛藍推動的「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質疑這項草案可能違憲,讓中國可藉機影響台灣選舉,並要求提案的藍軍立委主動撤案。

黨團幹事長王幸男指出,憲法明定的選舉投票有兩項規定,除明定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方法舉辦外,且總統大選部分,國外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應返國行使選舉權。

民進黨內政委員會召委張慶惠表示,站在台灣民主與民進黨立場,堅決反對這項草案,畢竟台灣在中國沒有駐外單位,台商等人是否能在自由意志下秘密投票很有疑慮,在公平性不確定情況下,勢必影響投票結果,台灣民主素養還沒到那地步,提案的立委丁守中應撤案。

立委蔡其昌也說,台商可返國投票,中國不是民主國家,也不承認台灣,會對台商施壓,導致台灣的選舉不公,除非中國同意台灣的總統等公職候選人可到對岸向台商拉票,辦政見發表會,才有開放台商不在籍投票的可能,但問題是中國不會同意,憑什麼台灣要開放台商的不在籍投票?

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也在立法院表示,她不反對「不在籍投票」,但可先從推動立法在國內落實,而因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海外僑胞參與總統大選必須返國行使投票權,如要推動海外僑胞的「不在籍投票」,必須要修憲。

中選會發言人鄧天祐表示,中選會不會去評估「不在籍投票」實施與否對哪個政黨較有利,但會堅持任何制度的改變,一定要取得社會共識才能推動,機制上一定要能取信於大眾,否則容易引發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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