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美麗:法官迴避復議申請書
【大紀元4月21日訊】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今日貴院行政庭庭長呂小萍法官向我口頭宣佈:院長不批准本人要求丁曉華法官迴避的申請。現本人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我的理由如下:
一:2月28日我起訴之後,法院三次變更合議庭法官名單。前二批合議庭法官告知我們:鄭恩寵成為我的代理人沒有法律上的問題,至今貴院沒有退回我的委託書。
二:4月17日下午16:15時才通知我:鄭恩寵不能做我的代理人,離4月24日下午14時開庭只有7天時間,中間有雙休息兩天。本人沒有充分的時間到北京請律師,2003年6月起我家的所有法律糾紛均有北京律師代理,有眾多的國內外媒體關注。
三:今天下午起我再次努力到北京聘請律師,但時刻被某些人攔截,我所有的通訊工具都被封鎖。我是海外媒體已經公開的上海市500多名阻止到北京的人員之一,是閘北區第一號監控對象。
四:4月17日上午,閘北區派出所所長焦所長兩次告知鄭恩寵,下午你們不要到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去,我們已將法院的事搞定,只要你們不要再參與揭發韓正、劉雲耕、周正毅、陳良宇等人,一切都好辦。你們現在的目標是緊緊圍繞著出國發展,我們天天在請示讓你們到北京,到德國駐上海市總領事館……。
五:貴院必須採取確實可行並且有操作性的保障措施,保證本人與代理人有庭前交換證據、閱看、複製、摘錄被告舉證材料的權利。
六:本人房屋已出售,暫無收發訴訟文書的法定地址。
蔣美麗
2007年4月22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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