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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開支不理賠 旅遊不便險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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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信用卡消費者使用權益爭議層出不窮,國民黨立委江連福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一名信用卡消費者因班機誤點,向發卡銀行申請理賠7,000元的全額「旅遊不便險」,銀行卻以「必須實報實銷」為由拒絕,消保會認定銀行揭露資訊不全,應從寬認定理賠。

徐太太4月6日從中國旅遊返台,由於班機誤點無法出境,待在機場過夜,原本以為持白金卡購買機票,可獲得發卡銀行理賠,但實際理賠時卻以「條件不成立」為由被拒絕,發卡銀行堅持「旅遊不便險」理賠條件為「有開支才有理賠」,認定「徐太太」未住宿旅館,而是住宿機場,無法提出消費證明,拒絕理賠。

江連福表示,發卡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契約或許沒有違法,但當初銀行促銷白金卡時資訊揭露不全,許多民眾都被銀行以沒有實支實付收據為由拒絕理賠,只能摸摸鼻子吃悶虧,金管會應負起最大監督責任。

金管會主任秘書林棟樑表示,這個案例應該是銀行在信用卡DM或是申請書上對相關條文沒有揭示清楚,才會造成雙方誤會,應依消保法處理;消保會組長劉清芳則表示,保險公司所提供的「旅遊不便險」應對持卡人從寬認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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