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筆會嚴重關注作家張建紅的緊急行動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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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訊】中國:二審法院維持作家張建紅六年徒刑;健康嚴重堪憂

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抗議,二審法院於2007年5月15日決定維持對著名作家張建紅(又名力虹)的六年徒刑判決。筆會還震驚於有關報導:張建紅嚴重患病,其保外就醫的申請還未獲考慮。國際筆會呼籲,根據中國已簽署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立即無條件釋放作家張建紅,並敦促使他在獲釋之前得到一切必要的治療。

根據筆會信息,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07年5月15日裁決,維持對著名作家張建紅的六年徒刑原判,然後他馬上就被轉送到湖洲市長湖監獄。據報導,張建紅患肌肉壞死症,並因在關押中未得到適當地治療而惡化。他根據醫生的建議,於2007年5月31日申請保外就醫,但據報導至今還未獲得管理當局的答覆。

張建紅於2007年3月19日被浙江省寧波法院以其在2006年5月至9月發表的網絡文章中「誹謗中國政府」和「煽動顛覆」而判罪,而他自2006年9月6日被捕起一直遭關押。張建紅現年48歲,以其異議活動和大量作品而知名。他在1989至1991年曾因民運活動而繫獄,於2005年8月創辦人文網站《愛琴海》(http://www.aiqinhai.org/) 並擔任總編輯,但該網站在2006年3月被當局禁止。
他還是海外中文網站《博訊》(http://www.boxun.com)和《大紀元》的(http://www.dajiyuan.com)經常撰稿人。

請發出呼籲書:

——抗議判處著名作家張建紅六年徒刑;
——表達關注張建紅的保外就醫申請被忽視,並呼籲當局根據中國於1998年就已簽署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立即無條件釋放他;
——尋求立即確保張建紅隨時得到一些必要治療的充分條件。

中國政府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10003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轉國家主席胡錦濤閣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100020
朝陽區朝陽門南大街10號司法部長吳愛英女士

請注意:中國當局的傳真號碼不好用,因此可要求你所在國的中國外交使節轉寄呼籲書。

如果可能請將呼籲書副本遞交你所在國的中國外交使節。

請各筆會考慮將張建紅選為榮譽會員。

**如果在2007年7月17日後發出,請與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辦公室聯繫。**

有關進一步消息,請聯繫國際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的Cathy McCann,
地址:Brownlow House, 50/51 High Holborn, London WC1V 6ER UK,
電話:+44(0)20 7405 0338
傳真:+44(0)20 7405 0339
電子信箱:cathy.mccann@internationalpen.org.uk
 
2007年6月19日
緊急行動網絡
06年第35號第三次補充
(獨立中文筆會獄中作家委員會翻譯)(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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