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牢獄之災後 浙江朱虞夫再被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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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李詩穎採訪報導)今天(10日),浙江杭州民主黨成員朱虞夫與兒子朱昂案,被杭州市上城區法院以所謂「妨害公務罪」判處朱虞夫有期徒刑2年、朱昂緩刑1年零6個月。朱虞夫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表示,法院這個判決是不公平、不對的,朱虞夫的行為非常輕微,不應該判到所謂有期徒刑以上,是完全可以免除這種刑事責任。

莫少平認為,有很多案例比朱虞夫嚴重的多,都沒有被判處有期徒刑,有的是判了罰金,有的是判了幾個月的拘役等等。但很遺憾,上城區法院可能是法律水準有所欠缺,或是受什麼案外因素的影響,它就認定他是累犯,必須重判。朱虞夫只打了一拳就判有期徒刑以上,這顯然是非常不公平的。

莫少平說:「在中國來講,90%以上刑事案件,它是不當庭宣判的。今天當庭宣判,判決書還沒有打出來,等判決書下來之後,再談上訴的事。」

今天參與旁聽的民主黨成員呂耿松表示,今天大概有30、40人去旁聽,但是法院檢查非常嚴格,身上的東西都要拿出來,讓他們保管。朱虞夫在法庭上也積極為自己辯護,他這個法律陳訴得相當精彩。

呂耿松說:「對這個結果感到憤怒,說朱虞夫認罪態度不好,他根本沒有罪,他認什麼罪?旁聽席上有一個60多歲的維權代表劉金成,他認為法庭判決不公,他就發表自己意見,當場就被拖出來,手都被抓破。」

剛出來的朱昂說:「我和爸爸被關押了83天,我第一次坐牢,滋味肯定是不好受,今天的判決,我難以接受,我們認為構不成刑事案件,只是很小的摩擦而已。」

對於是否要上訴?朱昂表示,「爸爸還在考慮。我支持我父親,父親一直很堅持自己的理念,讓他吃了很多苦。像警察這樣刻意搜集證據,一級級的推上刑事審判,我覺得太殘酷了,很多事實是不符的,警察出示的假證據,審判長都一言帶過,律師的辯護很精彩。」

做為朱虞夫案證人之一的民主黨成員楊建明表示,他和胡俊雄都是辯方證人,他們把當時看到的事實,在法庭上給律師講一遍,證明朱虞夫不是打了警察,只是推了一下,因為當時他在場。

朱虞夫的妻子姜杭麗表示,這結果是意料中的,他們事先已安排好,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現年54歲的朱虞夫是浙江民主黨創辦人之一,因從事民主活動,於1999年被杭州公安部門以所謂「顛覆罪」判刑7年,2006年9月15日出獄。出獄後,因生活困難,他向原工作單位杭州市上城區房管局要求恢復工作,遭到拒絕。今年3月「兩會」期間,曾被杭州市上城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

4月18日下午4點多,警察到朱昂家欲抓走湖北民主黨成員胡俊雄,胡沒有開門。朱昂下班回家時,拒絕給警方開門,朱虞夫隨後趕到,雙方發生爭執。朱虞夫父子遭警察毆打並被帶走。胡俊雄則長時間被警察圍堵在朱昂家。


杭州市上城區法院。(大紀元)


庭審結束後,杭州朋友和律師一起拍照留念。(大紀元)


旁聽証。(大紀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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