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當恐嚇取財人頭帳戶 無悔意判刑6個月
【大紀元8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二十九日電)嘉義市男子羅浚峰販賣個人郵局戶頭予恐嚇取財集團,經警方循線查獲,因羅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顯然毫無悔意,嘉義地檢署偵結,依恐嚇取財罪嫌起訴,並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起訴書指出,三十一歲的羅嫌於今年三月間,將新更換的郵局存褶、提款卡、印鑑及密碼,以不詳代價交予綽號「沈仔」的成年男子,作為擄鴿勒贖恐嚇取財的人頭帳戶,經警方循線查獲,羅嫌被列為恐嚇取財的幫助犯。
起訴書表示,現今社會利用人頭帳戶恐嚇取財,以規避查緝的犯案方式層出不窮,羅嫌將個人存褶、提款卡、印鑑及密碼交予陌生人,必定是非法用途,而且,其帳戶確實被用為恐嚇取財的工具,罪證明確,羅嫌罪證足以認定。
承辦檢察官江金星認定羅嫌竟為了貪圖小利,任意提供帳戶供不法恐嚇集團份子使用,不僅幫助不法份子恐嚇目的,更讓恐嚇者得以隱匿其真實身分,減少被查獲風險,無形助長恐嚇集團氣焰,而且,羅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顯然毫無悔意,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