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溥聰告兩網路公司侵權 一審敗訴
【大紀元9月19日訊】(據中廣新聞陳鳳如報導)前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不滿蕃薯藤和聯合線上公司,在他寄出存證信函要求刪除使用者涉嫌毀損他名譽的文章後,沒有立刻刪除那些文章,因此一狀告上台北地方法院,不過,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金溥聰敗訴。但案件還可以繼續上訴。
前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因為不滿分別在蕃薯藤和聯合線上公司建立部落格的兩名使用者,涉嫌毀損他的名譽,因此一狀告上台北地方法院,要求蕃薯藤和線上聯合公司應該各賠償他一塊錢,並且在兩家平面媒體刊登道歉聲明。金溥聰主張,涉嫌毀損他名譽的這兩名使用者所發表的文章,不但沒有經過查證,也和事實完全不同,不過,被告在接獲他的存證信函通知後,仍然沒有立刻刪除該內容,也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在主觀上具有故意、過失,應該賠償。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被金溥聰認為涉嫌毀損名譽的兩名網路使用者所發表的文章,沒有逾越合理評論原則的範疇,同時法院也認為,網路服務提供者並非執司審判的法官,對於用戶的行為是否侵權極有可能出現判斷錯誤的情況,實在難以期待被告或其所雇用的網路管理人具有這樣專業的判斷能力得以自行認定,而課以他們在接獲原告通知後即負有刪除或移除的義務,法院因此認為被告不構成侵權,不需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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