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中國家電業巨頭科龍電器原董事長顧雛軍被指控涉嫌挪用資金等罪名,廣東省佛山中級法院今天一審宣判,顧雛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八十萬元。
中新社報導,佛山市檢察院指控顧雛軍涉及虛假注冊資本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等四項罪名。
法院指出,顧雛軍案九名被告中,除一人無罪外,其餘八人都被判刑。
在法庭上,頭髮花白的顧雛軍精神狀態不錯,聽完判決後情緒穩定。
顧雛軍因涉嫌虛假出資、虛假財務報表、挪用資產和職務侵佔等罪名,二零零五年七月底,包括顧雛軍在內的九名科龍高層人員遭警方逮捕。
此案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和十二月兩度在廣東佛山中院開庭審理。
顧雛軍等九名被告尚未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