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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士告沃爾瑪店員工見死不救

2008-01-05 20:15 中港台時間|01-05 07: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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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五日電)中國深圳市一名女士近日控告美國沃爾瑪(台灣稱威名)深圳分店員工見死不救,要求賠償精神損失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深圳「晶報」今天報導,去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訴人陳小姐到沃爾瑪購物廣場寶安區前進路分店辦年貨,不料被店內貨架上掉下的三箱電熱水壺砸暈倒地,期間沃爾瑪商場經理及多名員工圍觀二、三十分鐘,卻無人施救。

報導引述陳小姐的親戚說,陳小姐事發一個多小時後才被送到醫院,被確診為腦震盪,其家屬決定向沃爾瑪索償精神損失費。

據說,事發當天,陳女姐的姊姊及其兒子在陳小姐身旁。

陳小姐的姐夫接受訪問時說,當時他不在現場,在陳小姐暈倒約二、三十分鐘後他才趕到。

他說,「我看到一名自稱鄭經理的人還有幾名員工圍著她(陳小姐),她躺在中間,我說你們打了『120』了嗎,那個鄭經理竟然說:『這還要打120叫救護車?自己打的去醫院不就行了嗎?』」

楊先生當即撥打了「120」,由於堵車等原因,西鄉人民醫院的救護車在事發後一小時才趕到現場,稍後確診陳小姐為腦震盪。

報導引述楊先生說,他們一家人認為,「這麼有名的大企業,竟然事發時可以這樣忽視顧客的人身安全?」為此,他們要求該店給予精神賠償。

據報導,寶安區消委會目前正就此事為雙方調解。

報導表示,該報曾就此事查詢肇事的沃爾瑪深圳分店,但截至發稿時,尚未接到該公司任何人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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