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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子拒付七美元餐費 入獄兩天

2008-10-31 09:58 中港台時間|10-31 12: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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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蕙燕亞特蘭大三十日專電)德州一名男子日前在亞特蘭大一家自助餐廳用餐時,以女友只吃了他餐盤上的幾口菜,因此拒絕多付一份七美元的餐費,結果卻換來了兩天的牢獄之災。

今年四十歲的林斯柯巴,十月二十一日在亞特蘭大東北方的一家自助餐廳用餐,因拒絕另一份七美元的餐費,結果被警方當場以「偷竊」罪嫌逮捕,押進大牢。

林斯柯巴坦承,女友吃了幾口他餐盤上的食物。但他強調,這家自助餐廳沒有明文規定不能吃別人餐盤上的食物。因此當餐廳要求他支付兩份餐費共十四美元時,雙方便起了爭執。

亞特蘭大所在的富爾頓郡警察局指出,林斯柯巴被關進該郡監獄,以較輕的「擾亂秩序罪」,關押兩天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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