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正虎邀俞正聲等官員親臨觀察警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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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訊】少數便衣警察與一批社區保安人員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現象已在上海盛行,而這股逆流正在威脅每個公民的人身自由與安全。每個有遠見的、有責任的政治領導人都不應該默認這個違法犯罪現象,切不可圖一時執政方便,就放任潘朵拉魔盒的打開,其結果貽害社會,也害死自己。

馮正虎就2008年11月5日上午便衣警察非法強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侵權事件,於2008年11月9日用掛號信向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XA38146594631)、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雲耕(XA38146598531)、上海市長韓正(XA38146596331)、上海市政協主席馮國勤(XA38146593231)、中共上海市紀委書記董君舒(XA381465915631)、中共上海市政法委書記吳志明(XA38146592931)、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旭(XA38146595031)、上海市公安局局長張學兵(XA38146597731)及其領導的部門舉報,要求他們及其權力機關支持110警察的執法工作,督促檢察、督察部門依法懲治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權、阻礙公民信訪的警察及其領導,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並且,邀請他們於2008年11月12日週三上午親自或委派部下觀察現場,真切地感受民眾的呼聲。這些檢舉函的內容大致相同,故選登一封致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暨上海市委常委會的檢舉函。

附錄:

一、馮正虎致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暨上海市委常委會的檢舉函

檢舉函

俞正聲先生暨中共上海市委常委會:

本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馮正虎、上海市民。現居住於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號302室。電話:021-55225958 13524687100

2008年10月24日、25日、26日、27日幾個陌生的歹徒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權,觸犯刑法,嚴重影響了一個公民的正常生活。據這些歹徒公開指認,他們的這起違法犯罪事件是上海市楊浦區公安局五角場街道派出所的李副所長指使的。我已向上海市委、市府信訪辦、當地派出所、楊浦區檢察院舉報這起違法犯罪事件。(詳見紀實:《誓死捍衛中國憲法與公民權利》)

2008年11月5日上午8:30,我走出了居住的3號樓門,迎面碰到早在外邊等候的三個人,他們擋住我的去路,不准我外出。其中兩人是上海市楊浦區公安局五角場街道派出所的警察。一位彭姓的警察向我宣告了五角場街道派出所領導的決定:每週三上午不准我出門。並且,警察從宣佈之時起,就執行了這個違法的行政決定,當日至中午12:00我的人身自由被強行限制了。這起警察非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違法事件既成事實。

這些警察在執行公務時既沒有穿著警服、佩戴警號標誌,又不出示人民警察證,也沒有出示強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據與憑證,甚至連領導指示的憑證也沒有,比社會上冒牌的假警察還不如。他們沒有法,但有權力,有領導的旨意,連趕來解救我人身自由的110警察也甘拜下風,不得不以行政不作為的方式抗議領導的權力,當眾失去110警察作為執法者應有的尊嚴與權威。(詳見紀實:《上海真警察與假警察的較量》

權力制約權力才是有效的。最基層的警察一般是不敢得罪領導的權力,他們需要更高一層的正義權力來支持他們的執法工作。請您暨中共上海市委常委會支援110警察的執法工作,不再讓110警察中斷現場處理,特意開動已停的警車再花幾個小時去找停車位。請您暨上海市委常委會督促檢察機關依據中國的相關法律及今年頒佈實施的《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嚴厲懲治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權、阻礙公民信訪的警察及其領導。但我提議,可以寬恕這些不得已違法執行而同時表示歉意的基層警察。

或許,您已聽到許多民眾的控訴。我邀請您或您的部下來現場觀察。如果上海市楊浦區公安局五角場街道派出所領導的指示不變,2008年11月12日週三上午,您們將親眼目睹警察是如何執行違法任務,您們還可以真切地感受到民眾的呼聲。

此致
敬意

檢舉人:馮正虎
身份證:310108195407012452
2008年11月9日

附件(書證2份):
1.紀實:《上海真警察與假警察的較量》
2.《督察簡報》2008年10月31日第6期總14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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