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正虎邀俞正声等官员亲临观察警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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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1日讯】少数便衣警察与一批社区保安人员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现象已在上海盛行,而这股逆流正在威胁每个公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每个有远见的、有责任的政治领导人都不应该默认这个违法犯罪现象,切不可图一时执政方便,就放任潘朵拉魔盒的打开,其结果贻害社会,也害死自己。

冯正虎就2008年11月5日上午便衣警察非法强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侵权事件,于2008年11月9日用挂号信向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XA38146594631)、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XA38146598531)、上海市长韩正(XA38146596331)、上海市政协主席冯国勤(XA38146593231)、中共上海市纪委书记董君舒(XA381465915631)、中共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XA38146592931)、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XA38146595031)、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XA38146597731)及其领导的部门举报,要求他们及其权力机关支持110警察的执法工作,督促检察、督察部门依法惩治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阻碍公民信访的警察及其领导,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并且,邀请他们于2008年11月12日周三上午亲自或委派部下观察现场,真切地感受民众的呼声。这些检举函的内容大致相同,故选登一封致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暨上海市委常委会的检举函。

附录:

一、冯正虎致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暨上海市委常委会的检举函

检举函

俞正声先生暨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

本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冯正虎、上海市民。现居住于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302室。电话:021-55225958 13524687100

2008年10月24日、25日、26日、27日几个陌生的歹徒非法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权,触犯刑法,严重影响了一个公民的正常生活。据这些歹徒公开指认,他们的这起违法犯罪事件是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局五角场街道派出所的李副所长指使的。我已向上海市委、市府信访办、当地派出所、杨浦区检察院举报这起违法犯罪事件。(详见纪实:《誓死捍卫中国宪法与公民权利》)

2008年11月5日上午8:30,我走出了居住的3号楼门,迎面碰到早在外边等候的三个人,他们挡住我的去路,不准我外出。其中两人是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局五角场街道派出所的警察。一位彭姓的警察向我宣告了五角场街道派出所领导的决定:每周三上午不准我出门。并且,警察从宣布之时起,就执行了这个违法的行政决定,当日至中午12:00我的人身自由被强行限制了。这起警察非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事件既成事实。

这些警察在执行公务时既没有穿着警服、佩戴警号标志,又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也没有出示强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据与凭证,甚至连领导指示的凭证也没有,比社会上冒牌的假警察还不如。他们没有法,但有权力,有领导的旨意,连赶来解救我人身自由的110警察也甘拜下风,不得不以行政不作为的方式抗议领导的权力,当众失去110警察作为执法者应有的尊严与权威。(详见纪实:《上海真警察与假警察的较量》

权力制约权力才是有效的。最基层的警察一般是不敢得罪领导的权力,他们需要更高一层的正义权力来支持他们的执法工作。请您暨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支援110警察的执法工作,不再让110警察中断现场处理,特意开动已停的警车再花几个小时去找停车位。请您暨上海市委常委会督促检察机关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及今年颁布实施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厉惩治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阻碍公民信访的警察及其领导。但我提议,可以宽恕这些不得已违法执行而同时表示歉意的基层警察。

或许,您已听到许多民众的控诉。我邀请您或您的部下来现场观察。如果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局五角场街道派出所领导的指示不变,2008年11月12日周三上午,您们将亲眼目睹警察是如何执行违法任务,您们还可以真切地感受到民众的呼声。

此致
敬意

检举人:冯正虎
身份证:310108195407012452
2008年11月9日

附件(书证2份):
1.纪实:《上海真警察与假警察的较量》
2.《督察简报》2008年10月31日第6期总14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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