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公安分局繼續非法關押黃琦先生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11月13日訊】2008年11月10日是人權活動者黃琦先生第2次被退回補充偵查的最後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補充偵查2次為限,人民檢察院認為證據不成立者可不做出起訴的規定,黃琦目前應該被退回武侯公安局。

據權利運動發佈的消息﹐黃琦家屬透露,黃琦目前仍然被成都當局非法關押。黃琦第2次補充偵查時間已經在11月10日已滿30天,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檢查院不做出起訴決定,黃琦應該被釋放。

黃琦妻子曾麗表示說:”10月10號和11號我們多次致電成都武侯公安分局和成都武侯檢察院,在打聽黃琦消息時候他們都立即掛斷電話,莫少平律師提出計劃這兩天趕到成都與黃琦見面和查閱卷宗也遭到拒絕。”

“成都武侯公安局接電話人表示黃琦有可能第3次被退回,這個是非法的,我們都沒有聽說過有被3次退回補充偵查的,武侯公安分局不遵守國家法律,那就是他們在蔑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是他們在主動踐踏國家的法律”曾麗說。

曾麗表示,她希望媒體和海內外的人權機構可以積極關注黃琦案件,並呼籲當局立即釋放黃琦先生。

權利運動作為一個由訪民為主體組成的權利倡導組織,我們的很多成員曾經獲得黃琦的幫助,我們希望中國政府儘快落實《中國人權行動計劃》的提議,並立即從停止對黃琦、鄭大靖等人權活動者的非法關押開始履行尊重人權的承諾。
更多關於黃琦案件的消息請查詢:

成都武侯公安分局:028-86406628
成都武侯檢察院: 028-85087615 (李艷萍 黃琦辦案檢查官)
曾麗 :13717752661(黃琦妻子)
莫少平律師:13701109681(黃琦律師)(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新修法律遭遺棄 律師不得見黃琦
香港各界奧運馬術場抗議中共侵權
組圖:奧運馬術場外 香港各界要人權
風蕭蕭兮 : 記我眼中的黃琦及為天網做義工的一段經歷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