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百度是如何傷害公眾的?

冉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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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0日訊】前不久我寫了篇《中國是個互害社會》,還有人不同意。其實一個社會各行各業處於一種互生狀態,沒有誰能夠例外。百度作為新聞審查制度下毫不反抗的跟屁蟲和不法商業利益極度的合謀者,它的問題不在於被動的因應,而在於主動的迎合與誤導。誤導不說,還共同設局,欺騙民眾。互聯網是個信息場,打著處理信息垃圾的名義,搞那種競價排名的勾當,實在混淆視聽。不管百度怎樣地混淆視聽,作為互聯網消費者的權益必須得到保護。以下是我的幾點看法。

一:利用處理垃圾信息,打壓言論自由。在西方民主國家,這一點有法可依,可以最大限度地在處理垃圾信息和維護言論自由上找到一種平衡。而在言論不自由的中國,以處理信息垃圾的名義,自我閹割乃至主動迎合,成了一些互聯網企業的生存之道。百度作為一個搜索引擎,在這方面不少劣跡,不勞遍舉。谷狗在中國當然有屈服,但其涉及到敏感信息能搜索到的程度,卻顯然比百度高很多倍。這說明百度的自我閹割,以屈從官方之意,才是他從中利用此點佔領市場的因由之一。

二:打破信息特權,應該公平地使更多的搜索引擎良性競爭。我認為垃圾信息的出現,固然造成了民眾搜索的成本,但視什麼樣的信息為垃圾信息,卻應該是每個人自行的判斷和選擇,而不應該由一家公司或者所謂權威機構來替民眾過濾。至少我是願意增加時間搜索成本,能搜索到自己能看到的東西,而不是相反。事實上,你想看的東西,被他們以信息垃圾的名義處理後,你得翻牆到外網去瞭解,其時間成本也不比有眾多垃圾信息的環境中瞭解起來更快。官方幾十年來控制民眾的思想,所利用的就是替民眾屏蔽在他們看來是垃圾信息的東西,但他們看垃圾信息和獨享真實的熱情,比誰都高。看小眾電影、看大參考、看黑皮書黃皮書灰皮書,以及看大字排的書籍,都是一種對信息佔有的特權。

三:百度的市場份額有商業競爭排名的原因,也有在打壓言論自由符合官方之意,帶來的所謂的對公眾利益有極大傷害的「安全營運」下,所賺的昧心錢。事實上,百度正是在這種情形下公開向官方告知谷狗有「不良信息」,從而讓官方對谷歌進行打壓(谷歌自然也有它的問題,這是另題,改天談),這既是一種不正當競爭,更是對民眾瞭解真相的傷害。在此點上百度和官方形成一種對不同言論的屏蔽和打壓,從而使得競爭者在提供諸多民眾想瞭解的真相信息上,沒有更多更好的特殊競爭力,讓他這位政權的特別迎合者佔了大便宜。換言之,百度改採取的烏龜向官方告發兔子跑得太快的辦法,來迎合官方,整治同業,傷害廣大在中國特別需要知道真相的民眾。

四:百度不是公器,卻用公器的面目大賺黑心錢。百度利用政治上對言論自由打壓的迎合建立起來的「安全環境」,再加上商業上昧心的競價排名方式,將一些赤裸裸的虛假廣告混在諸種真實的信息裡,魚目混珠,欺騙消費者,博得消費者的信任,從而與黑心企業聯合起來大賺昧心錢。這就像一些報紙的軟文混入正版新聞(雖然這新聞也有問題,值得另題討論)中,充當新聞一樣,使得廣告有了一定意義不用證明的公正性可靠性。百度是普遍地利用軟文來充當新聞的典型代表。既是軟文充新聞,那麼百度廣告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一種有償新聞。有償新聞對新聞的公正性、真實性之害之巨,可謂有目共睹。而百度在這一點上的傑出代表作,就是它替一些大型企業屏蔽於它們不利的負面新聞這樣的銷售模式。三鹿奶粉產生的大量結石嬰兒,百度在其間是不可抵賴的合謀。

五:成了不良企業的合謀者和保護傘。競價排名的模式,就是誰給錢多,誰就排名靠前,誰的負面新聞就會少乃至無。這種模式就是把自己的利益赤裸裸地建立在損害消費者利益基礎之上,替企業擋駕,替企業屏蔽不利於他們而有利於消費者的信息,其實就是不良企業的合謀者和保護傘。如果用犯罪關係來比擬,百度成了許多不良企業這種主犯的從犯,犯罪頻率之高,令人瞠目。

六:私企且是私器,不是百度免責的理由。說百度是一傢俬企沒有錯,說百度是私器,不完全對。私企追逐利潤最大化是它不竭的原動力,這也沒有錯,但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邊界在哪裡?在不違法。但由於百度靠提供信息謀取它的利益,又使這私企有相當的特殊性。因為以提供海量的信息為賺錢的模式,就會包括垃圾信息、商業廣告、新聞信息、諸多批評信息等,你如何分類,如何依法處理,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以及對言論自由的傳播權利,恐怕百度不能免除此種追究。此種限制即令在完全公開競爭的情形下,也要考慮其作為贏利之中的公信力。世界上許多的新聞機構,都是贏利公司和組織,但我們不能說,你為了贏利,你是私企且是私器,你就應該免責。新聞報紙不是天然的公器,它是在同等競爭和法律保護範圍內,在消費者用腳投票的情形下,被逼成為公器的。

七:我們要逼百度成為公器,否則就讓它倒掉。有人會說,你憑什麼權利對人家一個私企且是私器的東西,指手劃腳?當然它有不成為公器的權利,不成為公器,就用腳投票,就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比如狀告三鹿奶粉,你還要狀告那些虛假廣告的刊登者,以及屏蔽三鹿奶粉負面新聞的百度。各種虛假廣告的受害者,應該聯合起來狀告對他們造成的傷害,這樣有利於百度成為一個相對真實的「公器」。成為公器並不難,一是將信息分類,絕不魚目混珠,即新聞、軟文、廣告等區別開來,讓民眾一看就明了,如同看報紙和電視一樣。但軟文和廣告也要符合廣告的真實性原則,此點沒有條件可講。競價排名位置的價格,其價格應該公佈,就像各傳媒的廣告價格單一樣,這不僅是知情權,而且是稅收和各方面經濟信息監督的憑證。

八:李彥宏和牛根生的同質表演。當一個企業靠打民族牌來忽悠消費者的時候,那個企業從根子裡面爛到為自己推脫責任了,所以李彥宏不像牛根生那樣打民族牌。李彥宏畢竟是海龜,不同於牛根生這樣的本土人士,但他們在忽悠消費者利益這一點可謂異曲同工、殊途同歸。但海龜並沒有天然的倫理底線和免責權,網上所傳的李宏彥致百度使用者的公開信,可以說是個推脫責任的典型範本,沒有看出他任何要解決此種誠信危機的誠實度來。有人說中央台不是好東西,央視當然不是好東西,我希望這些不是好東西的東西在法律範圍內互相競爭,互相扒糞揭短,這就是信息多元化中消費者真正福音的來臨。同時,這個政府也必須放開言論自由,不違背憲法和法律,使得互聯網包括搜索引擎的競爭,乃至整個社會的競爭,都處於一種良性競爭當中,民眾才能真正獲益而非受害。

百度和現今中國不少不良企業一樣,都是缺乏商業底線倫理和社會責任感的公司,它們巴不得將馬恩的話改頭換面:全世界的惡政府、壞企業聯合起來,讓愚民們永世不得翻身!

2008年11月19日8:55分於成都

──轉自冉雲飛博客(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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