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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車
【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2日電)交通部在民國96年1月訂定「大客車車身結構強度」規範,參照聯合國標準,今年12月31日起強制實施,凡新出廠大客車的車身強度須禁得起翻滾,否則交通部將不發牌照。
台灣近年發生多起大客車事故,都是因翻覆造成車體嚴重變形,導致乘客死傷慘重。交通部在民國96年1月訂定新規範,並給予業者兩年緩衝時間,今年12月31日起新出廠的大客車,都必須經過車身結構強度檢測,否則因無法領取合格審驗證明,交通部監理單位也不會發放牌照,新規範不適用已上路的車輛。
交通部說,目前世界上只有7國有訂定大客車安全結構法規,台灣是參照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的標準,歐盟也是採用同一規範,但到2011年才實施。
大客車車身結構強度檢測方式,包括實車翻滾、輸入車身結構焊接等參數的電腦模擬、車身段的擠壓等,交通部說,無論是那一種方式檢測,要能通過檢測的前提是,車輛經過翻滾後,仍能確保乘客的生存空間不被侵入,降低大客車發生翻覆意外時乘客的死亡率。
台灣近幾年發生的大客車翻覆意外包括:民國93年10月,香港旅遊團在九份發生遊覽車翻車(5人死亡);民國94年3月,屏東大同國小畢業旅行,在南二高嘉義路段衝下邊坡(4人死亡)。
另外,民國95年10月,大陸觀光團在新中橫路段衝入山溝(6人死亡);民國95年12月,高雄市鼎金國小家長會旅遊,在台南縣梅嶺衝入山谷(22人死亡);96年12月,陽明山仰德大道遊覽車翻落山溝(9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