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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放寬役男赴大陸就學規定 立院11日初審

【大紀元1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詹家琪台北6日電)台灣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1日排定審查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蔣孝嚴等20人擬具「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討論是否取消役男赴大陸就學審查較其他國家地區嚴格的規定。

現行條文規定,對於役男赴大陸就學的徵召及出入境問題,除需符合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於役齡前出境,就讀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的正式學歷學校,可在國內停留兩個月再出國外,另須符合三項要件:包括須是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的台商及其員工子弟;於屆役齡前3年與父母在大陸地區同住;於役齡前赴大陸,並於屆役齡後就讀正式學校。

蔣孝嚴在提案案由表示,現行兵役法規對役男赴大陸地區就學採特別審查制度,申請出境及徵召服役的相關規定遠較至其他國家就學者嚴苛,導致許多赴大陸地區就學的台商子弟被迫中斷學業回國服役,或長期滯留大陸,不慎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蔣孝嚴說,據估計,目前在大陸地區就讀並面臨兵役問題的役男超過3000位,為健全兵役制度合理性與公平性,並維護赴大陸地區就讀的台灣學子權益,應該修法取消這種不合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