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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淚控訴

【大紀元12月8日訊】我叫李春霞,河南省鄭州市人,我是台屬,我的爺爺奶奶叔叔伯伯均在台灣,2005年我因訴前保全的民事合同糾紛官司,訴至鄭州市二七法院,二七法院民庭庭長在審理期間多次通過中間人吃喝拿要,使我雪上加霜,並二次借口查封去連雲港日照旅遊,卻連我保全的出租車營運手續都沒有查封,致使執行時卻無法執行,我的服裝廠因此倒閉,家裏房子抵押還帳,自己也成了銀行黑戶,我為了為自己維權,現在弄得四大皆空,一無所有。

這麼明顯的瀆職侵權,違法亂紀案件,二七法院的領導不但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反而又把民庭庭長崔瑞玲提成刑庭庭長,法院靳風英院長四處為她說情,中院院長段院長和二七法院靳風英院長串通騙我說給我立國家賠償,可兩個月後事實證明這是一場騙局,現在官官相互,我有冤無處訴,被逼無奈,來到京城,決心以死抗爭當地的司法腐敗,讓世人都明白這場官司法腐敗帶給我們一家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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