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方法

鄭板橋家書中的教子啟示

對一轉學事件的深思

前一段時間,很偶然的,在電視上瞄到這麼個畫面:幾個記者端著攝影機,爭著想採訪一對躲避鏡頭的母子,後面跟著一堆看熱鬧的同學。這位媽媽緊擁著寶貝兒子快步衝出重圍,直奔校門,回頭蠻橫的丟下一句:「有什麼了不起?咱們辦轉學!」說話間,就怒氣沖天的邁進自個兒的轎車駛離現場。

記者無奈,將鏡頭轉向這一群看熱鬧的學生採訪了起來,七嘴八舌的敘述中,終於將事實拼湊出來了:大人過分溺愛的結果,造成了孩子的適應不良,不知如何與人相處。目中無人,心裡只有自己;不願和同學輪流玩遊樂器材,總是獨占;大夥兒玩遊戲時,不肯遵守公訂規則,到時耍賴……久而久之,誰也不肯跟他玩。可是他卻用拳頭脅迫別人就範,許多同學告了老師,老師就時常訓誡他,而今天他的媽媽就直接告到校長那兒了,可她又認為校長偏袒老師,於是……。

當弄明白了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的那一刻,我為這一班的師生如釋重負而慶幸,可也為那一對母子扼脕嘆息而擔憂。如果他們不改變這不正確的觀念,不歸正這種不合宜的行為,不管轉到哪個學校,不出幾天,仍然會糾紛四起。

……想著想著,昨晚讀的鄭板橋全集中,<濰縣(山東省濰縣)署中與舍弟墨(作者的堂弟、鄭墨)第二書>這封家書中有這樣一段話突然閃現:

余五十二歲始得一子,豈有不愛之理!然愛之必以其道(用正確而適當的方法),雖嬉戲玩耍,務令忠厚悱惻(一定要老實忠厚、心胸悲憫),勿為刻急也(不可心浮氣躁、待人苛刻)。……

我不在家,兒子便是你管束。要須長(增長)其忠厚之情,驅(去除)其殘忍之性,不得以為猶子(姪兒)而姑縱惜也(姑息放縱)。家人兒女,總是天地間一般人,當一般愛惜,不可使吾兒凌虐他。凡魚飱(煮熟的食物叫飱)果餅,宜均分散給,大家歡嬉跳躍。若吾兒坐食好物,令家人子遠立而望(讓其他家的孩子遠遠站立目睹),不得一霑唇齒(一口都沒得吃);其父母見而憐之,無可如何,呼之使去,(他的父母雖然看見了很心疼,但也只能無可奈何的叫他們快快離去)豈非割心剜肉乎!(那不就是刻骨銘心的痛嗎)

(此字為語助詞)讀書中舉中進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個好人。可將此書讀與郭嫂、饒嫂聽,使二婦人知愛子之道在此(明理、做好人)不在彼(中舉、中進士、作官)也。

想想,鄭板橋那麼老了才生了個兒子,那真是再寶貝不過了,可是古人卻深知正確的教養之道,而非一味的驕縱溺愛。連盆魚籠鳥他也不認同,指出那並非豢養之道。當然,這一份坦蕩無私的愛,必來自他對整個宇宙人生的深切體認。

兩相對照,讓我感嘆今昔的道德差距真有天淵之別。但願那孩子在一次又一次的轉學事件中,在一回一回碰得頭破血流之後,可能會記取教訓,改過遷善。也期望那位母親,能在一樁一樁的糾紛裡,在一遭一遭的挫折中,幡然醒悟,扭轉錯誤的觀念。誰都是人生父母養的,每個都是心頭肉、掌中寶。憑什麼你就要特殊?那後果當然就是遭到排斥、受到大家的抵制啦!

其實讀讀古書,與古人交友,意在親炙其神理,否則,口耳相傳就會失之偏頗。現在藉著這件事的發生,賢明的家長就有所依據、知所取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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