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海濱商業樓面減25%
【大紀元4月1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4月11日報導)發展局提出經優化的中環新海濱設計概念,其中新海濱5幅用地的發展密度降低,議員質疑為何一定要起樓。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指,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工程完成後,加上政府已公開承諾不會再在中環進行任何填海工程,中環新海濱便會成為永久的海岸線。
優化的設計的重點包括,在這新海濱會有一條全長2公里由中環碼頭一直伸延至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海濱長廊,提供佔地11公頃,面積相當於香港公園的1.4倍或維多利亞公園的65%的休憩用地。
她指出,減低了在中環新海濱5幅用地的發展密度,提供的樓面總面積比在有關分區計劃大綱圖(即中區分區計劃大綱圖及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圖)所准許的面積還要低,合共減了86,235平方米,大約是比計劃大綱圖可以發展的,自動減少發展25%。
由於這5幅政府用地由政府出售,政府會在賣地條件內訂明所有有關的發展限制,而毋須修訂有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質疑,為何政府一定市民選擇商業或酒店發展用地,為何沒有藍天綠地。林鄭月娥解釋,在整個發展用地中容許的最高建築物是在國際金融中心二期以北的一幢訂明最高不得超過30層的樓宇,相對於國金二期樓高88層,是小巫見大巫,而位處海旁作零售、食肆和消閒用途的樓宇只可高1至3層。政府不能從一個極端轉至第二個極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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