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擬立法強行徵購私人物業轉售他人
【大紀元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何慧明編譯報道)澳洲紐省政府計劃立法給予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強行徵購私人土地、轉賣給發展商以謀取利潤的權力,如果願意,他們還可以選擇低價出售強行徵購的土地讓發展商掙更多的錢。
據澳新社消息,紐省發展規劃廳長薩特爾(Frank Sartor)提出這一法律草案,是因為帕拉馬塔(Parramatta)市政建設項目,因少數小商用物業的業主不願出售其物業而受阻所致。薩特爾說, 「為什麼我們應該讓一、二個業主擋住(城市發展的)路,這簡直是瘋了。」但是,他強調在新的強行徵購法下,房地產業主不會失去他們的財產,除非他們的物業在城市發展項目所涉及的範圍之內。
法律界人士形容,薩特爾的這一新法律中的強行徵購私人土地轉賣給發展商的部分「相當引人注目」。 Gadens律師事務所的規劃專家威利(Anthony Whealy)說:「一個人的家可能不再是他的城堡,它最終說不定會成為他人的城堡。這對於發展商來說,一定會是一條受歡迎的新聞。」
威利還說,「根據目前的法律,發展規劃廳長是不能把徵購回來的土地轉售或轉交給另外一個人的。但新的條例明確地允許那樣做,並且很清楚可以讓私人發展商從中獲利。」
薩特爾強調使用這一法律是要保證更大的公眾利益不會受到阻攔。但協助暴露發展商給工黨的捐款數額的綠黨指出,那可能是向腐敗發出邀請。綠黨議員海爾(Sylvia Hale)說:「鑒於發展商捐贈的腐敗習氣,令人很容易看到,這個政府正在引入一個紐省有史以來對發展商最友好的法律。」
去年,帕拉馬塔市政廳尋求強行徵購三個物業,得到薩特爾的許可,準備了一項14億澳元的市政重建計劃。那三個物業將會落到發展商Grocon的手裡。其中兩個物業的所有人到土地和環境法院就強行徵購提出上訴,並贏得勝訴。現在廳長想要推翻那個判決,給他自己獲取那些土地並轉讓給另一私人所有者的權力,或以城市重建和發行土地為借口,授予這些權力給省政府部門或地方政府。
目前,該法律草案已公佈給公眾尋求意見,截止日期為4月24日。薩特爾表示,在將法案提交給議會之前,所有的意見都會給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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