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中國東航返航事件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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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葉兵2008年4月3日華盛頓報導)中國媒體報導,中國東方航空公司17個航班的駕駛員日前可能因勞資糾紛採取罕見的集體返航變相罷飛行動,導致大批旅客滯留機場延誤行程,並給航空安全造成威脅。有專家指出,航空部門的相關法規滯後和飛行員選擇僱主的權利受到不合理限制是造成此類事件的主因。

據報導,東方航空公司雲南分公司17個航班的飛行員這個星期在兩天內拒絕在雲南省內多個目的地降落,飛到目的地上空後又全部返航。東航到星期三仍然說,這樣做是因為天氣惡劣。官方媒體說,那天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在同樣的目的地安全降落。

*公開信*

此前在東航飛行員中間流傳一封公開信,強調與其他公司相比,東航所給的待遇偏低,要求提高待遇,並且對一名飛行員因跳槽而被公司索賠上千萬元人民幣的天價表示不滿。

中國民航總局召開緊急會議,並表示對東航事件的帶頭人將給予嚴厲處罰,最高可能終身停飛。

另據報導,上海航空公司的40多名機長3月14號同時報請病假,東星航空的11名機長也在和公司發生勞資糾紛後,於3月28號集體請假。

南方日報援引北京律師協會航空法專家張起淮律師的話說:“飛行員的勞動權益得不到保障,才會出現這種情況。”

*旅客批評*

至於旅客和輿論對飛行員因為勞資糾紛而採取返航之類的行動所提出的種種批評,中國公益律師李方平表示,中國目前保障飛行員勞動權益的法律還很欠缺,而民航總局和航空公司內部的一些規定限制了飛行員選擇僱主的個人意願,飛行員罷工是不得已而為之的表達不滿的方式。

李方平說:“民航總局的規定不合理的話,他們(飛行員)可能採取一些比較偏激的方式去解決。但我覺得他們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所以,法規的滯後將來還會造成這個行業更多的問題。”

李方平律師說,如果飛行員在各航空公司之間的流動符合市場機制的調節,就可能避免或減少類似的勞資糾紛:“首先要建立一種(機制),在行業內各航空公司之間不要有壁壘,他們(飛行員)之間應該可以相互自由流動。行政主管部門不要設置太多行業限制,就是說,不要製造一種流動的障礙。只有這樣的話,他們才能如果這裡工資待遇低,就可以流動到其他公司去。”

據報導,被這次返航事件延誤的部份乘客準備以“商業欺詐”為由起訴總部在上海的東方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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