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無證人到庭 齊崇淮受虐 被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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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5月13日,從上午9點至晚9點半,除中午休庭半小時外,山東騰州市法院用12個小時「隆重」庭審良心記者齊崇淮案件,並在結束前當庭宣判: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齊記者4年有期徒刑;同案犯賀彥傑2年有期徒刑。中午休庭時法警阻止齊崇淮與妻子焦霞溝通,把他們分別拖出去。兩名法警按住齊記者的頭撞地板。他和辯護律師在下午的庭審中提出抗議,法庭不正面回應。

齊崇淮的律師黎雄兵則指出,齊崇淮根本就沒有罪,他在為推動中國新聞監督、輿論開放的進程付出代價。

焦霞表示,在法庭上看到齊崇淮還是那麼堅強的表現。他當庭表示自己從事新聞工作14年,用心寫報導發表報導,沒有違背自己的良心、問心無愧、沒有錯!

立案決定書無文號 多項指控皆無證人到場

齊崇淮妻子焦霞對大紀元表示,13日開庭的陣勢真叫隆重,僅押齊記者的法警就不下10名,法庭後排還坐著很多警察,其中不少是騰州市公安局的熟面孔。法庭對齊的十幾項指控,齊崇淮都一一否定。到晚上9點半我聽到宣判結果,都聽不下去了,心裏非常悲憤不平衡。

黎雄兵律師指出,齊崇淮案被超期羈押了半年多,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指控,齊崇淮在2005年底至2007年5月期間,夥同他人假冒記者身份以撰寫負面文章在新聞媒體上曝光相要挾,向荷澤市委宣傳部、鄆城縣公安局、肥城市公安局、滕州市城管局、濟陽縣城管局、陽谷縣煙草專賣局、魚台縣委宣傳部等多個黨政機關部門詐騙、勒索錢財。

黎雄兵說,檢察機關用於證明被告人犯罪的是30多名證人證言,如滕州市委宣傳部新聞科長趙曰祥、滕州城管局梁興啟副局長、鄆城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閆金石、諸城市宣傳部張建平副部長、諸城市貿易局周洪榮書記、濟陽縣宣傳部新聞科長劉軍、陽谷煙草專賣局陳亮亭局長、魚台縣委宣傳部新聞科長張東國、汶上縣縣委宣傳部李同彬部長、楊奉明科長和經貿局郭中飛副局長、新泰市新汶鎮副書記范明起、宣傳幹事楊洪山、泰安市岱岳區黃前鎮副書記趙嵩以及東省交警總隊宣傳科長趙金虎、政治部主任、肥城交警大隊副大隊長以及等等。

「但是做這種證人和證言的沒有一個人到庭的;而且這些證人和證言是互相矛盾的。是不能成立的」。

黎雄兵還指出,針對律師關於案件中無一受害黨政機關主動報案,滕州公安局憑何依據主動介入該案並以敲詐勒索犯罪查處的質疑,滕州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解釋為「我局在工作中發現」。

更為蹊蹺的是,作為須經嚴格審批的刑事案件《立案決定書》,2007年6月24日滕州市公安局對被告人齊崇淮以招搖撞騙罪批准刑事立案時,連基本的文書字號都沒有,而是空白號「滕公刑立字[2007] 號」。

律師:齊崇淮根本無罪

黎雄兵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對這個判決從兩方面來看,從有罪和無罪這方面來講,毫無疑問,齊崇淮根本就是無罪的;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講,輿論開放或者是言論自由的循序漸進的過程或歷史進程,必不可少需要某些人付出代價,齊崇淮就是推動這個進程付出代價的新聞工作者。

他說,對齊崇淮判4年這樣一個量刑的結果,我認為他們是考慮了方面的因素,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他們怎麼對待輿論言論監督這個問題。大家都能意識到這個案件是怎麼一回事,是什麼是非曲直,大家都心知肚明。是一種典型的打擊報復和栽贓陷害。

14日上午律師又會見了當事人。黎雄兵說,會見時齊崇淮明確表示了他將上訴,但他還透露,就在律師來之前,警察正在給他做工作,勸他不要上訴。齊崇淮對律師表示,警察們私下說,都知道他是冤枉的,但是沒辦法。

敲詐勒索罪的由來

據黎雄兵介紹,齊崇淮被指控敲詐勒索的其中一個案例是,2007年1月,齊崇淮與同伴調查採訪完濟陽城管執法打死人事件後,寫出了報導《山東蠻狠城管打死店主》。濟陽方面的宣傳部門和政府官員帶上錢款,三赴濟南找到被告人的住地和工作場所,要求撤銷稿件不對外發表,均被被告人嚴厲詞拒絕。最後,濟陽官員門事實誓不罷休,通過組織渠道請求濟南市委宣傳部的一位凌姓常務副部長出面說情,並告戒:「錢一定要收下,否則你們會有麻煩的!這點錢都不敢收,怎麼在濟南混呢?!」撂下兩個信封就揚長而去。

黎律師:「一旦去採訪了負面新聞,就休想脫身,甚至拒絕對方錢財時,面臨威脅的是我們自己。」齊崇淮在陳述2007年1月濟陽縣城管局執法打死人惡性事件時這樣向法庭傾吐苦衷。

「那時的感覺,我有一種不收下他們錢會被謀殺掉的恐懼!雖然僅只是2000元。」被告人面對本案中這種新聞滅火潛規則一臉的無可奈何,「現在倒好,我們被指控為對他們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賀彥傑當庭反駁說,「我人身受到了威脅才不得不收下錢」。

黎律師還指出,檢察機關指控的所謂犯罪事實中,有些被害人居然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通過關係找到齊崇淮的朋友引薦,才得以跨越門檻有資格「被敲詐」。

其中一個案例為:2007年4月齊崇淮採訪調查肥城市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處理過程,肥城市交警部門想「滅火」,阻止齊崇淮採訪發稿件,被他拒絕。齊回家到濟南後,肥城交警大隊的幹警們居然四處尋求渠道和關係,最後得知省交警總隊宣傳科的趙金虎科長與齊崇淮熟識,於是通過趙金虎將齊約出來進餐,這樣肥城市交警大隊的幹警才得以有機會接觸到齊崇淮。在這種短兵相接無處遁形的窘況下,以彌補幾個媒體同伴共同採訪的差旅費用名義,肥城市交警大隊支出4000元。

就這些,構成了齊崇淮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的事實。焦霞披露,山東宣傳部門以16萬的價格做交易阻止齊崇淮的負面報導發表,均被齊崇淮拒絕。而且凡是齊崇淮與賀彥傑一起做的報導,出面應付被曝光一方支付差旅費的是賀彥傑,齊崇淮根本不知情。

齊崇淮2007年5月把他在大陸被封殺的報導寄給海外大紀元,大紀元登載後,引起讀者強烈反響,在專訪中,齊崇淮對大紀元透露,他的報導一經在海外發表,他收到很多手機短信,絕大部份是稱讚的,也有提醒他小心人身安全的。

據悉,庭審開始,審判長李體申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檢察人員和審判人員迴避,齊崇淮當即提出申請,要求公訴人席上的女檢察員劉玲迴避。理由是「她第一次提訊我時,開口就對我進行無端漫罵侮辱和人身攻擊,我認為她不能公正處理本案」敘述申請迴避。但遭到法庭拒絕。

休庭時法警施暴

焦霞說,庭審時齊記者把自己在看守所時遭受的人身侮辱和虐待告知人們。如提審時謾罵、毆打、把涼水潑向齊記者臉上;他的大褪內側被掐成青紫,一個多月後青紫色還在等等。齊崇淮還表示,在看守所被羈押的近一年時間裏過的不是人過的日子。

黎律師表示,上午的庭審於中午12時結束,因齊崇淮欲回頭招呼安慰旁聽席上悲傷而泣的妻子,被看守法警迅即強行拖出了法庭,齊崇淮對法警的粗暴動作進行抗議。數名法警架著齊崇淮從樓梯口離去,齊崇淮的抗議聲伴隨法警們的怒吼聲漸漸遠離開法庭。

下午12時30分庭審開始時,在辯護律師的詢問下,齊崇淮向法庭描述自己被強行拖出法庭後遭受的暴力毆打:「兩名法警把我按倒在地板上,將我的頭朝地板猛烈撞擊,連續六次!我頭部疼痛難忍,不知能否順利走完下午的庭審。兩毆打我的法警警號是375366和375365。」

「上午的庭審中,針對偵查期間齊崇淮遭受的刑訊逼供,辯護律師已經提出了強烈抗議。面對法庭審判期間再次出現的法警毆打被告人的暴行,辯護律師措辭激烈幾乎憤怒起來的發言最終被審判長李體申打斷。」

為什麼判齊崇淮4年 賀彥傑2年

黎雄兵和焦霞都表示,賀彥傑為自己作無罪辯護,但他的律師卻為他做有罪辯護。焦霞對大紀元透露,「中午休庭時,劉玲與賀彥傑的律師交頭結耳,這說明什麼,有很多的疑問」。

據黎雄兵披露,法庭判決賀彥傑2年徒刑的一個主要依據是,賀犯案後,主動協助公安機關抓捕齊崇淮,有立功表現。

黎雄兵律師表示,不便對賀彥傑的辯護律師等作出評價。

大紀元記者今天給騰州市公安局去電,被告知李體申外出辦案,不能告知記者他的手機號。騰州市檢察院劉玲的電話也無人接聽。(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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