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9日訊】九問廣東省徐聞縣委書記許順等人佔據茅坑耍無賴!
一、為什麼組織管理我人事檔案丟失不負法律責任?
使我無法調動工作,應聘適宜工作,又以無人事檔案為由,不給我建立社會保險帳戶,單位破產不給下崗補償,更無理的是強行收回至今三十餘年工齡的住宅。逼迫流浪維權上訪!
二、為什麼上訪申訴事實清楚,各項訴求合法,不依法對各項訴求逐一審理。政府故意拖拉多年不給依法解決?
政府因此近年每年損失數十萬元計,純是勞民傷財!佔據茅坑……
三、廣東省徐聞縣政府對我上訪問題多年不作為,依規定15天內通知上訪人是否受理,若受理應60天辦結,案情複雜最多不能延長30天。
從2000年起我依規定逐級向上申訴屬於越級無理訪嗎?可你在任縣長時也不作為,而且亂作為,已多次拘禁了我!
四、廣東省湛江市政府對我上訪問題的申請複查已近二年至今仍不作為(湛江市長即將被起訴),依規定30天內辦結。
我依規定逐級向上級申訴屬於越級無理訪嗎?可你在現任縣委書記職位上亂作為,非法指示多次違法拘禁我!
五、有困難找民警!我相信北京中南海有青天,我才一人到中南海府佑街派出所常年設有接訪窗口登記求警幫助。
有什麼規定「有困難找民警」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嗎」?可你在任縣長時以此也違法拘禁了依法維權的我!
六、2007年2月29日我一人在北京南二環走路時被截,接回當地,先被拘禁一星期,然後你利用縣委書記的身份施加壓力,又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枉法行政拘留十天!,最後還違法拘禁幾十天。
請問我一人在北京南二環走路也是:「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嗎」?
七、2008年3月3日我一人到公安部信訪辦填表,以談話為名進去就被五名便衣把我從後門接出,強行回當地,就被關押在廣東省徐聞農校宿舍,由幾十人輪班,每天多時有十餘人看守。
最後為維護自身權益砸破黑牢罷脫了你黑勢的控制奔自由,結束了你私設公堂的幾十天黑獄生活。請問我依法逐級上訪到公安部正常上訪也遭你指示拘禁有法可依嗎?
八、有哪一部法律、法規的第幾條第幾款第幾項規定你身為縣委書記(縣人大主任)有權指令沒執法權的國家執法編外機構——共產黨徐聞縣政法委僱傭社會閒雜人員拘禁依法維權的我?你已超越憲法、法律規定!
九、政府派出在京接訪工作人員在合法、平等、自願基礎上「承諾」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等。不但不對現或打折,還以敲詐勒索之名來威脅,政府誠信為零、可恥!
最後通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徐聞縣委書記:許順對以上亂作為;湛江市長:陳耀光至今對申請複查仍不作為;徐聞縣公安局長:陳正強在許順的以上亂作為時,我請求履行保護我的人身權不作為。三責任人即將被起訴。
廣東訪民吳光周
2008年5月19日(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