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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私立國中違規招生 台教育部籲踴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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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七日電)各縣市私立國民中小學陸續辦理招生,教育部為使私立國中落實常態編班及教學正常化,今天呼籲若發現私立學校違規招生,可利用各縣市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私立國中新生入學登記、抽籤日期暨檢舉專線,逕向縣市政府教育局 (處)檢舉或反映。

教育部表示,原則上,各縣市政府應統一轄內私立國中 (含私立高中職附設國中部)登記、抽籤日期及起迄時間,並設置檢舉專線,提供民眾檢舉私校違規招生情事。

教育部表示,依國民教育法規定,在尊重學生自由申請登記私立學校入學意願及公平均等錄取機會原則下,各縣市政府應嚴禁各校以任何形式 (如智力測驗、學業成就測驗、生活營及面談等)或勸退等方式,做為篩選錄取依據,挑選學生。

教育部指出,私立國中 (含私立高中職附設國中部)招生期間,各縣市政府教育局 (處)應派員至所轄私立學校督導新生入學登記及抽籤作業,登記人數低於核定招生人數時,應全部錄取;登記人數超過核定招生人數時,應公開抽籤。

此外,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也將分派督學至各縣市重點學校巡迴視導,瞭解有無拒絕家長登記或勸退情事、是否公開抽籤等,並由縣市教育局 (處)及家長代表當眾查驗籤箱及籤卡有無異樣,避免不當招生情形發生。

有關各縣市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私立國中 (含私立高中職附設國中部)招生日程的「登記、抽籤日期暨檢舉專線一覽表」,民眾明天起可上教育部全球資訊網搜尋。

教育部說,民眾如發現私立學校違規招生,可向縣市政府教育局 (處)檢舉或反應,並儘量提供具體事證。接獲民眾檢舉電話後,被檢舉學校所在地縣市政府教育局 (處)將與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督學前往實地查察訪視,如確有違規事實,將依私立學校法等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教育部表示,希望藉由全體民眾監督,落實私立國中正常招生、編班及教學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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