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英山抗議垃圾處理污染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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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報導)湖北英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抗議垃圾處理廠污染環境的馬大進等兩人的案件,英山縣檢察院指控他們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總部在美國的中國信息中心報導,2008年6月10號,湖北英山縣法院開庭審理了馬大進和萬柏青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案,有20多名村民和來自黃岡的一名網絡維權人士參加了旁聽。被指控為主犯的馬大進的律師為他作了無罪辯護,法院當庭沒有判決。

報導說,2007年1月17號,馬大進到英山縣公安局主動說明他向湖北省環保局舉報當地垃圾場項目非法運營5年的情況,沒有隱瞞他對該非法項目的抗議活動。隨後,警方將他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罪名逮捕。與馬大進一起被捕的還有另一村民萬柏青,馬大進被指控為主犯。

湖北隨州的維權人士劉飛躍說,據他瞭解,英山縣沙灣河村附近的垃圾場是一個沒有經過湖北省環保部門同意的非法項目,村民的抵制是合法的—

劉飛躍:「這個事情是個個案,但從這個個案當中實際上反映了大陸的一些制度存在缺陷和衝突,同時反映了民眾的訴求在政治層面上得不到有效的保護。環保問題不是一個政治問題。老百姓的居住環境遭到了污染,當然就有權利要求垃圾場的改善。」

劉飛躍說,湖北省環境保護局辦公室也曾經下發文件認為,該垃圾處理場嚴重違規,一是沒有辦理相關的環保手續;二是垃圾處理場污染防滲措施過於簡陋,不符合國家規定;三是運營單位對垃圾填埋不及時,垃圾臭氣衝天,嚴重影響周邊村民的正常生活—

劉飛躍:「老百姓最初其實也是按正常的官方規定的渠道向各級反映。但是,環保局下的通知到了下面卻得不到切實的執行和落實。這說明環保問題在遇到一些地方特別是為了追求地方的經濟發展利益而形成地方保護主義。所以,這個案子儘管有環保局的決定,但仍然得不到執行。」

湖北潛江的維權人士姚立法說,湖北省環保局曾下發文件,要求湖北黃岡市環保局對英山縣城市垃圾處理場法人單位實施處罰,但文件下發到英山縣政府並未認真落實,只是對垃圾場項目涉及的村子安裝了自來水,並沒有關閉垃圾場,

姚立法:「類似的情況在中國非常普遍,政府違法行政、非法行政,農民上訪、信訪、舉報、控訴,政府仍然聽之任之,不做正確的應對。農民的行為受到了侵害,農民要維護他們合法權利,按照法律程序和正常渠道卻不能解決問題。農民做出的過激行為是被政府逼的。」

姚立法說,當地村民馬大進等人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才採取堵住公路,不讓垃圾車開進垃圾場的辦法進行抗議—

姚立法:「法律對農民的權利保障是很不完備的。農民舉報不能解決問題,又不能控訴,更難得到一個公正的判決。即使判決之後又不能執行。農民對垃圾臭氣熏天,污水橫流是天天要面對的,而實際上又是不能承受的。農民在無奈的情況下才採取了這樣的行動。」

接受採訪的兩位湖北維權人士呼籲湖北政府關注英山縣沙灣河村垃圾場問題,無罪釋放被起訴的馬大進和萬柏青。(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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