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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私生活被報導 安室奈美惠告雜誌索賠

2008-06-23 20:02 中港台時間|06-23 07: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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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二十三日專電)日本媒體今天報導,三十歲的日本女歌手安室奈美惠不滿雜誌報導她與她十歲兒子的私生活,今天向東京地方法院控告「週刊女性」雜誌的發行商等相關業者,並索賠新台幣兩千兩百萬日圓(約新台幣六百多萬元)。

「產經新聞」網頁版今天報導,安室今天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告。她在訴狀中指出,週刊女性十日號的刊物中刊出她與兒子提著購物袋走在街頭的模樣及相關報導。對此,她決定向發行該週刊的「主婦與生活社」等相關業者,索賠兩千兩百萬日圓。

在提出告訴後,安室發表評論說:「我們不希望私生活被暴露,希望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一切請法院裁奪。」

安室於一九九七年十月宣布與舞者山姆結婚,當時她已懷孕三個月,隔年五月生子;二零零二年七月離婚。兒子的親權原本歸山姆所有,她擁有撫養權;但二零零五年,她取得親權,成為單親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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