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二百四十人被騙二千五百萬

亮碧思傳銷受害者放聲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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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訊】(編者按:月賺十萬元的傳銷夢醒了,二百四十名香港亮碧思香薰傳銷受害者舉行申訴大會,哭訴被騙過程;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促請警方調查事件,並認為一些不良層壓式傳銷「走法律隙」,應從速審視有關條例,堵塞漏洞。)

五月十八日,二百多名亮碧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受害苦主齊聚於灣仔,出席了當天的申訴大會,隨後並遊行到灣仔的警察總部,要求警察受理他們的投訴。據民主黨主席、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當日向警方了解事件時獲悉,原來早在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已經有苦主投訴該家香薰傳銷公司。過程中,亦有一些個案成功進行檢控,不過,這些檢控都是侷限在對個人(公司的上線)的檢控,而公司卻絲毫未受影響。

每天亮碧思的辦公室仍然不斷有會員進進出出。當天投訴的亮碧思苦主中,有剛成年的青年,也有七十多歲的老太太,亮碧思的魔力在哪裏,可以「迷」住這些苦主,在過程中不顧親朋好友的反對,到最後債務纏身,家庭破裂?

貪念心理被鑽 債臺高築

劉女士因為鄰居而接觸到亮碧思,鄰居當時對她說可以為她介紹工作。劉女士說,一開始說什麼都不用,但到公司後,聽工作人員介紹說,公司總部在法國,香港公司正式註冊後,正在招徵大陸加盟和經銷商,要求她付錢,她不願意付錢,對方就說,做吧,只投入一點點,將來的回報會賺回很多很多的錢。最後劉女士和兒子在亮碧思損失了五十多萬。

在申訴大會上,曾女士激動地表示很傷心,因為參與了亮碧思,她先生因此事件引發心臟問題,現在有病沒錢醫,只好借高利貸……曾女士因此損失近一百萬。

在茶餐廳工作的曾女士,工時長而工資低,只有六千多元。經由一位同學介紹亮碧思,當時公司的人向她說,只要找到五個朋友進來做,就會「發達」!要求曾女士付五千元,成為公司的會員。當時曾女士的口袋裏只有一百多元,對方就說,一百多元也好,總之是先拿了一個會員的位,並表示可以借錢給曾女士。

曾女士來港才幾年,在大陸時也是做生意的,以為有生意做,希望可以賺回一點錢。曾女士後來得知,當時她的同學自稱已做了幾個月,其實只做一個月。之後,曾女士被要求交錢去上課,授課的亮碧思人員說自己有車有樓,後來曾女士才知道他們都是租房子住。

上課過程中,公司人員向曾女士要求六萬多元港幣,以獲得更高級的會籍。曾女士和其他上課的人表示沒有錢,上線人員(亮碧思內部暱稱為「阿媽」)就建議他們去財務公司借錢,一家借不到,可以到兩家去借。

之後,公司的人常常半夜打電話給曾女士「傾心事」,說生意如何好,還提醒她千萬不要和她身邊的家人說什麼,理由是她對公司的業務未了解。名義上稱是公司教他們如何做,「實際上是教人如何說謊」。

「貪念是人人都有,人們都想賺錢!」曾女士續說,公司人員就是捉住了她們的這種心理,又告訴他們可以繼續投十萬,再上一層!曾女士形容自己聽到這些話,「當時真是暈哂(很陶醉)!」

接著公司的人又問她是否有樓,她說在大陸有樓,結果就是這樣不知不覺地,曾女士在債務方面泥足深陷,整個過程只有一個星期左右。

曾女士說,如果不是因為錢被騙,導致先生病了卻未能及時醫治,搞到現在坐輪椅的地步。她希望議員和傳媒可以幫她討個公道。


苦主劉女士拿著空的亮碧思香薰油瓶。(新紀元週刊)

教唆借貸 無須借據、擔保人?

黃先生是一位十八歲苦主的爸爸,他一直不知道兒子在做什麼,直到財務公司寄了一張單到家裏,起先兒子否認向財務公司借錢,後來陸續接到財務公司的信,兒子終於承認是上線介紹他向財務公司借的錢。

黃先生發現兒子在兩天內向四家財務公司借了十五萬,因為在很短期內借錢才可以成功向多家財務公司借錢。此傳銷公司還教黃先生的兒子如何提供個人資料,以便成功地向不同的財務公司才能借到這個數目的錢。速度之快,幾個小時就分別向兩家財務公司借到錢。

黃先生的兒子是由兩個公司人員陪他去借錢的,但沒有借據,沒有擔保人,只填一個諮詢人就可以了。借完一家到另一家時,已經有上線為他排隊借錢。借得的錢就由公司的人員保管,說是幫他買貨。

調查員質疑傳銷公司與財務公司掛勾

民主黨的調查員質疑,如果不是財務公司和傳銷公司有關係,不可能如此容易借到錢。

為何要用財務公司?何俊仁說,有些不良手法公司,讓受害人向財務公司借錢,然後一次過把錢交清,但實質上財務公司可能沒有把全部的錢交給騙人的公司,這種安排只是方便於日後避免苦主反悔,由財務公司追討受害人,就可以理直氣壯。要調查是否有涉及類似的安排就要看公司的帳簿才會知道。

其實很多時候亮碧思的苦主上了架(買了五張貨單,一張六萬多元),但一點都沒有收到貨。

貨單上寫明三個月內可以退貨,但很多時候這張黃色的說明書都被抽起,而且上線會把貨扣起來,等到退貨期限過後才讓苦主拿到貨。

拉親友做下線 在家鄉臭名遠播

本身做酒樓的陳先生並沒有多少錢,口袋就幾百塊錢,做了四個月,在公司的活動中表現得很活躍。當時公司向他介紹可以做大陸的生意,由於他在大陸家鄉熱心公益,薄有名氣,因此有信心在親朋好友中推動。

陳先生表示,去上課,因為這是亮碧思人員很強調的一環,內容都是教人如何在一個月可以有十多萬:就是要找五位朋友加入亮碧思,加入的朋友又找另外的五位朋友加入,如此類推。公司上線又教陳先生可以用錢買時間,就是不用找五個人,而是自己把五張貨單買下,不過,如果最後沒有人向他買這些貨單,苦主就很難把投進去的錢拿回來。

會員為何心急買單「上架」?原來在交出五千元的入會費,會員需要去找五位朋友,找一個朋友入會,介紹人可以收到五千元入會費,若對方再交六萬多元上架,介紹人就可以有九千三百六十元回佣,即共有一萬四千多元,所以如果能找到五位朋友加入,即可回本(收回六萬多元)。

會員要不斷上堂,上堂的費用由五十元到二百元不等,教你如何用錢買時間,早日月入十幾萬。

不斷地上課,其實就是不斷地催促買單,他們被告知,如果介紹來的朋友比他們快上去做候爵(即做到一百萬生意額),那麼苦主下線所賺得的錢,就不會有部分到苦主手上,而是直接跳到苦主上面的候爵去,自己什麼都沒有。這也是為什麼很多苦主即使賣樓、借錢都去買單的原因。

陳先生向家人借錢沒有成功,於是到錢行去借,為此,陳太太和子女都不認同陳先生的做法。

陳先生第一次介紹一位朋友加入亮碧思,後來朋友去上課,也是被要求六萬多元的單,就責怪陳先生,為何那麼好的朋友都要欺騙,還說當晚就要跳樓,陳先生急著找那位朋友好幾個小時沒找到,幸好朋友沒有自殺。

過程中,陳先生找了幾十個親朋好友到亮碧思,致使他在家鄉臭名遠播,被人稱為大騙子,像過街老鼠,一些表兄弟甚至更換電話號碼以迴避他。眼見沒有辦法再這樣做下去,陳先生決定不做了。有朋友花了幾千元入會,他也把錢還給朋友,寧願自己多還點債。

最後,太太與他分居,子女也不諒解他,陳先生甚至自暴自棄到想過要自殺。陳先生曾經尋求社區服務幫忙,又到商業罪調查科去詢問,試圖解決遭遇的詐騙問題。但直到兩年後的今天,調查仍沒有頭緒。

痛苦的經驗,讓陳先生有出書的想法,希望把自己的經驗寫成書,以警示其他人。他的筆記簿裏寫滿了每天開會和當時生活的一些細節,還有繪圖。例如,在一次開會上,大家都寫下未來的短期目標,還寫著如果不能達標,還要有各自想出的給自己的懲罰,如剃光頭、到殯儀館過夜等。

陳先生表示,在公司內,只可以是同一個團隊的人員交談,交換電話,但團隊與團隊之間是不能有接觸的,如果違規就會被狠狠痛罵。

幸虧因為在大陸的物業未來得及賣掉,否則陳先生會損失更多,即使這樣,陳先生仍欠了七萬多的債款。

陳先生其後不時連同其他苦主到公司門口抗議,但遭到一些黑幫人士的毆打,又遭到以前的上線辱罵。雖然遭暴力對待,但現在只要獲悉亮碧思又開設新班,他們就會在其辦公室樓下抗議,希望警醒他人免受欺騙。


香港民主黨主席、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中)協助抗議的苦主齊集在警察總部門外。(新紀元週刊)

跨境傳銷 受害苦主包含大陸及台灣人

一位大陸新移民,零五年加入亮碧思,他在一場說明會中聽到一位律師說亮碧思沒有問題,又說公司不是層壓式傳銷,當時這位新移民感到香港是法治社會,於是很相信。回到公司,她的上線也向她說,證明公司無問題,因為律師的牌不容易考上,所以這位新移民就相信了。

其實亮碧思的苦主不限於港人,當中也有不少大陸及台灣人。從深圳來的打工妹鄭小姐當天也到了香港去抗議。去年四月,她在深圳被騙,對方說只要交了六萬多塊就可以翻身,當時鄭小姐認為,香港是一個法治之地,所以就相信了介紹人。和她一起到香港抗議的還有好幾位,其中一位名叫阿娣被勸說儘快辭去工作,專職找人加入亮碧思,據說,這是普遍的手法。當他們發現有問題時,找上線談,最後被黑道人物毆打,即使現在也是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當日也有深圳來的苦主表示,付了六萬多塊錢,卻連貨單都未看過。

詐騙手法千奇百怪 促修法規範

民主黨祕書長張賢登指出,亮碧思的商業手法千奇百怪,可以是買會籍,或是應徵求職,如招聘文員,甚至是招請清潔的也有。到了公司以後,都是在一個閉門的情況下,一位人員在講解,見到勢頭不對,或是有點眉目,就找來更高級的人員,不斷的進行遊說,要完成交易就要錢,有錢的給錢,沒有錢就被帶去或是簽信用卡等,最重要的是答應進行交易。

張賢登指出,收到的投訴很多時候都是長時間被困在公司內,下午四、五點去,可能到十一點才能離開,有些苦主事後回想起來,也不知道自己為何當時要答應,冷靜下來覺得不太合理。

他又指出,很多時候收到的投訴不是當事人,而是其家人。因為一些當事人即使在離開公司後,仍然覺得那是一份「好」工,有前途的,甚至和家裏人關係破裂,都堅持要試,旁人難以理解,像被催眠似的。

自從收到亮碧思的投訴後,民主黨接觸了不少的警方人員,那是因為警方不受理這些苦主的投訴,認為只是商業糾紛。在他們的堅持下,一定要先備案,警方纔勉強跟進。張賢登質疑警方為何如此卻步,需要有議員打電話去才勉強落案。

張賢登認為,對於這些不良的手法,政府要正視和打擊,立法會也應該看看是否有修訂法律的需要。

何俊仁表示,很多時候,個案得不到受理是因為證據不足,但如果能夠將很多個案收集,證據就充足。他說,香港法例對直銷、傳銷和層壓式銷售的界定不是那麼清楚,對公司營運不清楚容易被騙。

在跟進方面,民主黨將進一步從亮碧思苦主中收集資料呈交警方,希望可以進一步協助警方調查。何俊仁提出,調查方向會探討在層壓式推銷中,到底貨品的價錢是否合理、消費是否需求自主,都是決定公司合法性的一些指標。◇

(此文轉載《新紀元週刊》72期焦點新聞)
http://mag.epochtimes.com/074/4823.ht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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