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審計局:核電廠沒有遵照消防安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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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三十日美聯電)美國國會審計局今天公布的一項報告說,雖然部分政府的消防安全規定頒布了三十年,但美國的核能發電廠業者卻沒有遵守這些規定。

國會審計局說,一九九五年以來,有五十四座核電廠傳出一百二十五次火警,平均一年將近十次,但都沒有威脅到反應爐緊急關閉的安全性或形成重大安全威脅。這些火警大都與電氣或維修相關。

但這項報告說,核子管理委員會未能與核電業者解決「多項有關消防安全的長期問題」,包括未能完全遵照核子管理委員會一九七六年和一九八零年實施的消防規定。這些消防規定是一九七五年阿拉巴馬州布朗斯費瑞核電廠發生大火後訂定。

一九七五年,布朗斯費瑞核電廠一號反應爐燃燒了七個小時,是美國核能發電廠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火災。它也首次暴露出核子反應爐需要特別的消防保護,以確保火災不會讓反應爐無法安全關閉。

這項報告說,某些核子反應爐業者:

─使用未經核准的火災安全手冊;

─對於火災損害,依賴臨時、暫時的修理,而不是永久性修復。其中有一個案例是,一座核電廠使用暫時性的安全程序「火災監視器」,時間長達五年,而不是替換受損的零件。

─繼續依賴手動反應器,例如必須由某人去關閉或打開閥門,而不是使用被動式消防保護措施;

─在沒有進行必需的材料耐火測試下,在電線外面使用防火包覆物。

美國核電業者對這項報告未立即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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