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黃志芳:無虛擬帳號 申報財產依法辦理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7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九日電)國民黨籍立委邱毅質疑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在台新銀行設有虛擬帳戶,相關帳戶往來資金未依法如實申報財產。黃志芳今天澄清指出,邱毅所指的虛擬帳號,事實上是銀行內部的臨時存欠會計帳號,不是他設立的帳號;帳戶往來資金因未達申報標準,沒有違法問題。

邱毅表示,黃志芳在台新銀行帳戶從民國九十二年至九十五年間進出金額高達新台幣二千六百多萬元,但卻未依法如實申報財產;黃志芳還有「○○七」開頭、共十六碼的虛擬帳戶,邱毅質疑黃志芳開設這個虛擬帳戶的目的,並認為可能與巴紐案有關。

針對邱毅的指控,黃志芳今天一早就到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調出名下帳戶相關資料,台新銀行也對所謂「○○七」開頭的帳號出具證明,黃志芳下午帶著準備好的銀行存摺與各項證明文件,向媒體一一反駁邱毅說法。

黃志芳拿著台新銀行的證明指出,他在台新銀行開設的是「○○三」開頭的帳號,但在歷史交易明細中,「轉帳帳號」欄位所顯示「○○七」開頭的帳號,是台新銀行處理客戶證券交割帳戶股票的「臨時存欠會計帳號」,不是客戶所設立的帳號。

他說,台新銀行帳戶中的資金進出是他太太以一百餘萬元當本金,從事小額股票買賣,每筆從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帳戶設立四年間買、賣股票各一千多萬的金額;邱毅所稱的二千多萬資金進出,事實上只是股票買賣交易總額。

黃志芳表示,在九十三年五月前因身為常任文官不須向監察院申報財產,轉任政務官後,因操作股票的數額未達監察院申報財產的標準,所以依法不須申報。他說,九十五年元月轉任外交部長前,因當時行政院要求政務官應將財產信託,他就決定把手上持股全部賣出。

黃志芳指出,他在台新銀行帳戶的資金進出時間,是在民國九十二年到九十五年元月,巴紐案則是九十五年八月奉國安會指示辦理,兩者在時間點上根本搭不上邊。

對邱毅的相關說法,黃志芳感到非常憤慨、痛心,並強調若邱毅繼續混淆視聽,他一定會採取法律行動。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