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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府:全面停打口蹄疫苗 延後四個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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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十四日電)嘉義縣政府農業處今天表示,曾在十年前引起恐慌的豬口蹄疫情,經政府推動「撲滅計畫」後,已獲得有效控制,原定今年八月起國內偶蹄類動物進入全面停止施打口蹄疫苗試驗階段,但經農委會評估將再延長四個月,等到養豬戶全數配合停打疫苗試驗後才實施。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長連忠勇表示,1997年台灣爆發豬隻口蹄疫事件,引起國內養殖業及消費者高度恐慌,歷經多年的努力,為了早日讓我國恢復為口蹄疫非疫區,防檢局自2007年四月開始,每四個月為一個階段,輔導全國所有養豬場進行階段性停打口蹄疫苗試驗計劃。

按照時程,今年八月一日起即可全面停打疫苗,如果停打一年內沒有新病例發生,明年可望申請成為非疫區。但依防檢局評估各縣市階段性停打口蹄疫苗試驗執行情形,發現還是有部分養豬場,未確實執行疫苗停打試驗措施,導致無法確實評估。

連忠勇指出,如果貿然停打疫苗,恐怕將重蹈1997年爆發口蹄疫覆轍,為了防疫安全,農委會評估全面停打口蹄疫苗計劃,將再延後四個月實施。

他說,為了順利達到全面停打疫苗目標,需要各養豬戶配合落實停打口蹄疫苗措施,如果發現場內有疑似口蹄疫的臨床症狀,應立即通報防疫機關,並配合防疫人員指示進行相關防疫措施;若未通報者,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養豬場須徹底施行自衛防疫措施,包括每週定期消毒,並做紀錄以供查驗;禁止運豬車、飼料車及動物屍體運輸車等車輛、駕駛及不相關人員進入場內;養豬場新引進動物前,應確認健康狀況,做好隔離觀察;切勿購入來路不明的動物,以防止引入病原等。

連忠勇表示,為求養豬事業永續發展,全國養豬戶近幾年來都在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輔導推動「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下,配合實施「口蹄疫預防注射」、「肉品市場血清抗體監測」及「偶蹄類動物口蹄疫防疫業務」等措施,並進行成效評鑑,請養殖戶務必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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