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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取2次金改教訓 3次金改應尊重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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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報導】-從二次金改前瞻新金改專題報導系列之一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四日電)二次金改自四年前推動以來爭議不斷,如今留下台新金併彰銀、兆豐金併台企銀等懸案未決。不過,台灣若要達成亞太金融中心的偉大目標,除需儘速解決二次金改合併案的爭議外,更應記取過去失敗教訓,包括尊重市場機制、減少政府干預、建立明確制度等,持續推動金改。

二次金改因前總統陳水扁家族疑似海外洗錢而爭議再起,使相關金融股股價大跌,已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秩序,二次金改也從過去引發的財團化、員工反彈等爭議,再度影響台灣金融改革的藍圖。

台灣為何需要二次金改?必須由第一次金改說起,過去台灣金融機構資產品質不佳,普遍有逾放比偏高、資本適足率不足等問題,自國民黨執政時代開始,到扁政府首任任期內,將金融改革列為改革重點之一,督促金融機構打消呆帳、提高資本適足率,這是所謂的第一次金改。

第一次金改雖使銀行體質改善,不過基於銀行家數過多、規模無法與國際相較,扁政府第二任期內,於2004年底核定「區域金融服務中心推動方案」,鼓勵金融機構合併,這是所謂的二次金改。

在公股處理部分,更訂下至少三家金控市占率超過10%、公股金融機構由12家減半、國內14家金控減半、至少一家金控到海外掛牌或引進外資,並需在限期內完成。

台大財金系教授沈中華表示,既然要國內銀行規模壯大,就是要透過購併,無論是合意或敵意,二次金改希望國內銀行規模擴大的方向是對的,但缺乏明確遊戲規則及政府干預等影響下,導致二次金改出現眾多問題。

台灣競爭力論壇金融法制小組召集人李禮仲分析,一次金改主張除弊,二次金改主軸為興利,規劃相當不錯,但二次金改整併過程中執行不彰,導致官股球員兼裁判,不僅未提升金融產業競爭力,更使金融紀律鬆散。

金融機構整併過程中,牽動多方利益變化,包括被併員工反彈、董監事爭奪、股價異常波動等,例如兆豐金宣布將合併台企銀,引發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金融業罷工事件。

學者表示,政府二次金改的政策方向沒錯,但執行上卻無法力求過程公平、透明、嚴謹,且訂下限期、限量目標,將原本應由市場機制的自由運作,硬生生變成由政府干預的「改革」,當然造成許多意想不到的爭議,甚或可能的弊案。

沈中華解釋,購併過程中,有人壯大、就有人權益受損、消滅,過去政府因急著達成金控減半等限時限量目標,引發圖利財團、金融機構家族化批評;政府若不要干預,市場自然會廝殺,例如體質好的機構在策略考量下,會購併體質差的擴大規模,若惡意購併不獲得股東認同,股東自然會由拋售股票反應,惡意購併的公司也必須付出龐大購併成本及風險。

他表示,反之,政府越干預市場的購併運作,欲透過購併壯大規模者將惹來財團化等惡名,被購併消滅者則引來員工反彈、工會抗爭的結果。

此外,二次金改失敗,官股金融機構占整體銀行總資產的比例過高也為一大導火線,目前官股占銀行總資產比例高達約55%,無論是你情我願的合意購併,或由市場公開收購的非合意、敵意購併,在官股介入下,球員兼裁判,也破壞市場機制原本的保護傘。

學者表示,例如第一金、兆豐金、華南金、彰化銀行、台企銀等民營化官股金融機構,在金融改革版圖中,應比照民間機構,弱肉強食的經濟法則下,缺乏競爭力者就應被購併、被淘汰,強者就應積極研擬提高績效等策略,被別人插旗就要反擊,或主動出擊購併別人,官股銀行的董事長應負起提高績效的責任。

由第一次、第二次金改,台灣已再度政黨輪替,打出亞太金融中心偉大目標,雖仍面臨二次金改留下的爭議案件需處理,不過在新政府政策鬆綁、兩岸關係舒緩的利多下,新政府應記取二次金改教訓,以減少政府干預、回歸市場機制、建立透明、公正的購併遊戲規則,未來金改才能達到提升台灣競爭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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