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書與當庭宣判不一 重慶訪民討公道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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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喬琪採訪報導) 重慶市民江淑琴一家3口在勞動人民文化宮工作了十餘年,1988年被強停工作,2004年住屋又被強拆,均未給予任何補償。她的女兒白中美逐層上訪反映,均未討回公道人權。雖然對賠償一事已不報任何希望,但她們期盼透過媒體發聲,讓國際人士能關注中國的社會現況。

白中美受訪時說:「從小我在父母的教育下,就是一個很守規距的孩子,長大後也一直是個奉公守法的人。家中發生了一連串的事故,我依信訪條例一步一步的逐級上訪走到了今天,但發現法律根本對百姓起不到保護作用,當官者目無法紀,營私舞弊,這是不利於社會的。我之所以站出來,是希望獲得更多人關注中國現況。」

據白中美描述,她母親江淑琴原是人民教師,1957年在「幫黨整風,打老虎,大嗚大放」時代,得罪了上司劃進黑五類,離開了原來的學校工作。

1976年,因工作需要她母親被調至重慶勞動人民文化宮露天舞台做後勤工作,文化宮經常邀請全國各地各種劇團來演出,工無非常繁忙,每天母親回家都很晚,父親白和清原本在做小買賣,經文化宮的人遊說,1978年結束了生意,就這樣一家三人在文化宮一幹就是十多年,《重慶晚報》還表揚過他們一家人。

信仰基督的白中美表示:「當年文化宮領導承諾等我母親到了退休年齡,會為她辦理退休,補償我們為了文化宮失去原來的經營損失」。

但1988年1月13日,文化宮突然強迫停止了他們的工作,無任何理由,不給任何補償,他們向市總工會,向市長肖秧、市人大主任于漢卿投訴,但這些人都敷衍塞責,只同意仍住在文化宮的住房內。

沒有了收入,父親白和清又嘔氣成疾,江淑琴也落得三級殘廢,白中美說:「我們在悲憤與貧病交加中,走投無路,為了治病,我賣過血,賣盡家中所有值錢的東西,借債累累,到建築公司做苦工,受盡了欺淩,也受盡屈辱,我母女在生死邊緣苦苦地掙扎了17年。」他父親於1996年7月辭世,而他在文化宮工作了十年,一共僅收到兩年多的夜班費650元。

2003年11月文化宮要建停車場,通知她們無條件遷出已住了20多年的住房,安置她們搬到籃球場的公廁的裏面去住。她們堅決不受這種屈辱,白中美進一步表示,政府強行斷了她們的水電1年11個月,3次對他家進行強拆破壞,導致屋子漏雨、進水。在2005年11月22日趁她不在家時,將房屋徹底拆除了,達到他們強拆的目的。


抗議斷水斷電。圖片白中美提供。

*法院文書與當庭宣判不一

在勸誘遷離達不到目地期間,她們成了「侵佔房屋」的被告。2004年6月10日在渝中區法院法庭上,據白中美說,她提供了十多年的工作證、薪資表等大量事實和原始證據,法官楊曉東當庭宣稱:「事實證明白中美、江淑琴是市文化宮的老工人,國家支持你們,政府支持你們,我們人民法院也支持你們」。

法官對於白和清十年來未支薪一節,也說依最低工資核算,應補87萬元。並請原告恢復她們的水電,但事後並未恢復。

不過判決書下來她們還是敗訴了,對於這種當庭宣判與制做文書不一致的判決,令她們無法接受。白中美說:「法院本應在法定15日內送達判決書給我們,但在我們一再追問下,在半年後於05年5月17日法官和書記員才將判決書送達。」其中的端倪可想而知。

白中美和母親已在京城流浪、漂泊三年多了,其中的悲慘、淒涼與傷感,她說千方萬語也說不盡。母親癱瘓在床上呻吟多年,常對她說:「女兒,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的衣服在那裏?我的帽子在那裏?文化宮領導何時才給我退休金?」她只有強忍心中湧動的熱淚,含著酸楚的笑容對來世不多日的媽媽說:「快了,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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