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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貨櫃車放水 員警涉收賄被逮

【大紀元10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 1日電)彰化縣鹿港警分局洪堀派出所鄭姓員警,利用取締貨櫃車違規超載,涉嫌接受貨運行賄賂,彰化檢調昨天深夜當場查獲鄭姓員警收取業者新台幣10萬元,將鄭員等人移送法辦。

彰化地檢署、彰化縣警察局等多個單位今年 4月接獲貨櫃車司機檢舉,指稱駕駛的貨櫃車超載,為了少繳罰單因而行賄員警,賄款則從自己的薪水中扣取。

彰化檢警經過將近 5個月調查,昨天深夜在彰化縣秀水鄉新興街附近,攔下鄭姓員警駕駛的車輛,逮捕鄭員及黃姓貨車司機,起出賄款10萬元,隨後搜索黃姓司機所屬的貨運行,傳訊邱姓負責人到案說明。

由於深夜無法進行偵訊,鄭員等人今天上午被帶到彰化調查站,今天接受檢察官初訊,截至下午 6時為止,檢察官還在偵訊中,稍晚將被送到彰化地檢署接受複訊。

檢警查出,在鹿港警分局洪堀派出所服務的鄭姓員警,常在台17線負責取締違規超載的貨櫃車,貨運行負責人及貨櫃車司機為減少罰單支出,由貨櫃行向司機收取金錢後,涉嫌行賄鄭姓員警。

彰化縣警察局則發出新聞稿回應指出,將視檢察官處置情形,依規定給予停職等處分,同時追究相關主管監督不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