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孫女在家 祖母判守行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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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一名泰籍女子獨留外孫在家被東區裁判法院判守行為12個月,社署署長呼籲家長切勿獨留小童在家。 

上環一名泰裔女子早前獨留4歲外孫女在家中,女童危坐一樓簷篷事件,被告承認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昨日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自簽2千元及守行為一年,若一年內行為良好,不再疏忽照顧兒童,毋須罰款。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對女童的起居飲食一直無微不至照顧,案發後已由社工專責跟進情況,亦已按照社署建議,改善家居安全。被告表示會更注意外孫女安全,確保事件不會再發生。
 
裁判官接納辯方求情,認同被告是一時疏忽,今次亦只是單一事件,女童亦健康活潑,因此認為被告毋須接受感化。 

案發在7月初,被告聲稱凌晨時因感到不適,外出求醫,獨留4歲外孫女在上環機利文新街的住所睡覺,女童其後爬出窗外危坐一樓帆布簷篷,樓下粥店職員發現報警。現時女童在上環住所窗外金屬的間隔已經拆走,住所的窗部份已用圍板封住亦裝上窗花或鎖上。

社署署長聶德權表示,家長如果有緊急需要要托管子女,可將幼兒交到社署社福機構托兒中心或使用社區保姆服務。社署呼籲切勿獨留兒童在家,如有要事,應向親友或鄰居求助。 

社署提供臨時褓姆服務

社署自今年3月起已在各區全面推行「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由向福利機構登記的家庭主婦,為區內6歲以下兒童提供以時薪計的褓姆服務。服務時間有彈性,希望能便利因工作或臨時事故而要外出的家長,減低兒童獨留在家而發生意外的風險。手續亦十分簡單,家長只需要向有提供服務的機構致電預約,帶同出世紙正副本報名,整個過程不用1小時。4月至8月期間,已為近2千名小童提供更具彈性的幼兒照顧服務。為了應付需求,有託兒機構開設日托、夜托及暫托服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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