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未打算立法規管促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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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人對人的促銷電話,幾乎是人對人皆能收到,立法會昨日檢討人對人促銷電話的監管,當局表示,調查報告沒有傾向性意見支持立法,會先以一個實務守則要求業界遵守,希望減低不便和滋擾,經檢討觀察之後,才會考慮是否要立法。

電訊管理局去年底調查了1,100個巿民,當中81%受訪巿民指,人對人促銷電話對他們造成滋擾。

電訊管理局總監黎陳芷娟說,42%的受訪者要求立法監管,15%表示需要自願性的實務守則規管,29%表示以其它方式規定管理,這個數字的理解似乎沒有過半的壓倒性的意見,也不要對於數字太過學術性的深究,應該是整體的圖像。對於人對人促銷電話,有50%的市民會接聽電話,有20%表示可以做到生意。有市民又認為,在現今的階段,不需要嚴苛的方式規管。

議員黃定光對黎陳芷娟說沒有壓倒性民意表示不滿,指調查得知42%受訪市民認為需要立法。黃定光說,調查結果指58%表示需要規管措施,說明已有傾倒性的意見表示需要規管,只不過程度不同而已:「42%加上15%的百分點還說沒有壓倒性的民意,我服你!」

社民連議員王毓民對黎陳芷娟說不要做學術性的深究也深表示不滿,他指這個研究是量化的研究,調查是委託香港大學做的。

倡以字頭辨別促銷電話

民主黨議員張文光建議,可以選擇專用促銷電話號碼的字頭,例如,38,令聽者有選擇,接的人不會發脾氣。打電話者也不會有心理壓力。

他表示好多年輕人很難找到滿意的工作而選擇這份厭惡性的工作,可能打100個電話,要被人掟70個,心理壓力很大。不管將來這份工作的命運如何,希望將來他們能得到平等的溫和的回答。

他說:「有很多立法會議員在開會時電話到,又不能出聲,嚇都嚇死,要即刻飆出去,有時在海外,收到電話,要給漫遊費。即使政府不立法,也要嚴格的規定管理,令到這個行業有高度的自律,否則,傷害了接電話的人和打電話年輕人。」

黎陳芷娟則回答,特別字頭是將來研究的課題,但如果考慮香港或海外都能看到字頭來選擇是否接聽電話,科技有限制,因為有的促銷商不能顧及,所以,即使採取特別字頭也難以幫助漫遊電話。

議員何秀蘭則指,以前聽到促銷電話就發火,但自從知道有大學生畢業找不到工作而作電話促銷的工,因頂不住壓力而自殺之後,接到這類電話時變得溫和了。她說,雖不希望現在隨便立法,因為有言論自由的空間,但是有民眾已經表明不願意接受促銷電話依然收到電話,所以,希望有投訴機制。

黎陳芷娟則回應,用實務守則規定管理,將公司可以遵從的承諾放在網上,公眾可以監察,現在還未立法,即使投訴電訊管理也沒有法例可以監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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