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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政部:消費券兌付比例逾99.6%

【大紀元1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12日電)財政部委託台灣銀行等13家金融機構自今年 1月19日起,辦理營業人兌領消費券款項;截至11月2日止,消費券兌付計新台幣829.3億元,占消費券發放金額832.626億元的99.6%以上。

為提振民間消費,維持國內經濟成長動能,政府自今年 1月18日起發放振興經濟消費券,並規定持有消費券營業商家應於10月31日前完成兌領。今年10月31日適逢假日,故順延到11月2日。

財政部指出,依據台灣銀行回報資料,截至消費券兌領期限止(98年11月2日),消費券兌付金額為新台幣829.3億元,占消費券發放金額832.626億元的9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