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監獄批准保外就醫的另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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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丁誠綜合報道)遼寧居民林桂芝被瀋陽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近五年而多次舊病復發,生命垂危。但獄方在拖了一年後仍拒不放人,一名獄警叫囂:「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不寫保證,就是死裡頭也不能辦保外就醫。」

修煉法輪功身心收益 林桂芝被判7年

據明慧網報道,林桂芝,女,46歲,家住朝陽市雙塔區光明街15委。在修煉法輪功前的林桂芝身患嚴重的心臟病,經常發作導致昏迷、休克,一家人苦不堪言。1998年3月,林桂芝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身體得到了根本的改善,不再靠藥物維持生命,恢復了健康,心臟病從沒復發過。1999年中共打壓法輪功後,林桂芝因堅持信仰多次遭迫害。

2002年2月22日,林桂芝因煉功被關押一個多月,後被罰款500元才被釋放;2002年5月13日再次因煉功被拘留近一個月,第二次回家後,派出所和居委會每到所謂的敏感日都上門騷擾,逼迫林桂芝寫保證書放棄信仰。林桂芝在大法中身心受益,不願違心的詆譭救過自己性命的大法,在逼迫下萬般無奈,只好離開了家。

2003年11月18日,林桂芝在去打工的路上被朝陽市站南分局抓捕,被送第一看守所吳家窪關押。關押期間,由於在惡劣的環境中不能煉功,林桂芝兩次心臟病復發休克,但看守所根本不理會,也不給救治。朝陽雙塔區檢察院和法院於2004年1月中旬對重病在身的林桂芝,下達了重判7年的判決書。

2004年3月5日,林桂芝被送往大北監獄,她因長期關押不能煉功而出現心臟病,遭大北監獄拒收,原雙塔公安分局的警察在眾目睽睽之下將重病的林桂芝拖至車上毆打。過後,林桂芝被送往瀋陽監獄。

遭迫害五年每日數次休克 保外就醫受阻

2008年11月,林桂芝表現出嚴重的病狀,每日數次抽搐休克。獄方帶她到瀋陽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進行檢查,見她病情嚴重,於2008年11月19日派兩名獄警到朝陽辦理保外就醫相關手續。

期間,朝陽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社區警務大隊大隊長李廣文,謊稱本地市公安局法醫說林桂芝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在保外手續上簽署不同意字樣,態度惡劣強硬,於是獄方人員只得返回瀋陽。後家屬找到法醫當面質疑,法醫稱其並沒有這麼說。

家屬隨後多次找到李廣文,當面質問其為何阻撓保外就醫,他以種種不成立的說法推托,最後跟家屬說,如獄方再次提出保外文件並帶有「病情進一步惡化」等字樣,可以再考慮。但獄方人員拒絕再去朝陽辦理。就這樣瀋陽獄方與朝陽公安局互相推諉僵持,推卸責任。數日後,焦急的家屬經多方求助,雙方均同意放人。但就在2009年1月14日家屬前去接人時,監獄警察逼病危的林桂芝寫保證強迫「轉化」(放棄信仰),不寫就拒絕釋放。

獄警:不寫保證,就是死裡頭也不能辦保外就醫

2009年9月9日,林桂芝的丈夫再次去瀋陽女子監獄探視被非法監禁的妻子,虛弱的林桂芝在親人面前突然意識喪失昏倒在地,時間持續五、六分鐘之久。現場的獄警說這是時間短的,時間長的有半個多小時不省人事(休克),而且一天會犯數次。

林桂芝現仍被非法關押在瀋陽監獄城的女子監獄二大隊六小隊。林桂芝已被迫害致腦阻塞,每天犯病昏迷過去六、七次。獄警隊長張磊說:「林桂芝可以辦保外就醫,但是,她不認罪、不放棄信仰、不寫保證,就是死裡頭也不能辦保外就醫。」

法輪功簡介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歷史極其悠久,過去都是歷代單傳。法輪功在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開始在中國社會公開傳授,因為袪病健身及善化人心的效果顯著,而受到將近一億中國人民的喜愛。如今世界有一百多個國家的人修煉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利慾薰心與個人妒忌的雙重作用下,時任中共領導人的江澤民沒有經過全國人大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違法的下令打壓法輪功。江氏集團動用了整個國家機器,焚燬了所有的法輪功書籍材料,下令全國各級電台、電視台、報紙,以造謠詆譭的方式,將法輪功妖魔化及政治化,並向中國民眾及海外各地散佈仇恨的種子。

據律師分析,儘管中共打壓法輪功已十年,中國現行法律中並沒有關於法輪功就是邪教組織的法律設定和法定解釋,所以對一個遵紀守法的法輪功信仰者採取的懲治行動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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