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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政府農業處聲明蓮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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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惠堂文字、攝影屏東報導) 屏東縣為蓮霧主要產地,採收至5、6月間,日前電視媒體報導蓮霧被驗出含農藥殘,雖沒道出產地,但屏東縣蓮霧價格應聲滑落,屏東縣政府農業處為消弭消費者疑慮,顧及農民生計,於19日下午緊急召開記者會說明澄清,說明本次蓮霧農藥殘留檢驗問題,呼籲全國消費者安心吃蓮霧。

昨日屏東縣長曹啟鴻、農業處長林景和、屏東縣農會總幹事黃瑞吉、枋寮地區農會總幹事鄭清水、南州地區農會總幹事林建成、林邊鄉農會總幹事黃金順、佳冬鄉農會總幹事余慈苗等當場品嘗蓮霧,用行動證明屏東蓮霧的品質安全。

農業處指出,這純粹是個案事件,問題蓮霧來自三重行口商,分別向16處商家購買售出,不能明確那家,也因事件連帶影響屏東縣產地,訂購量大幅減少,果農受殃。本案例發生後農糧署及縣政府已經加強對農民教育,宣導用藥準則,並加強田間抽驗,經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曹啟鴻表示,本案例抽驗的蓮霧農藥殘留護汰芬(flutriafol)推薦在漿果類作物,如葡萄、玉米等殘留容許量為0.2ppm,此次抽測到蓮霧之殘留量為0.02ppm。而蓮霧亦屬漿果類,惟因該農藥尚未登記蓮霧這項作物。

曹啟鴻指出,農藥管理法中,農藥必須經登記及田間試驗才能使用於指定蔬果上,但這項登記必須花費100 萬元,藥商為了節省費用沒登記,如果藥商做不到,政府單位應來做,讓農民有廣大的使用範圍。
曹啟鴻也呼籲中央應重視農產品生產履歷的重要性,如果全國都能推展生產履歷,就不會造成今日找無源頭的情形,讓廣大農民一起受害。

農業處指出,經過此事件後,農民應有更深體會,現在消費者對於農產食品衛生安全標準要求很高,在生產高品質農產品時,對於用藥準則一定要確實把關,以免影響消費者信心,對於整個產業造成嚴重衝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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