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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頻撤銷發回 台法官痛斥玩臭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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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項程鎮、唐在馨/綜合報導〕台中地院法官張升星一篇投書「錯亂的高等『撤銷發回』法院」,痛批台灣司法長年惡臭,張升星說,臭的不是制度,撤銷發回制度法治國家都有,但不像台灣這樣濫用,問題在「人」,「高官」就應該高在擔當、高在精闢的見解,而不是高在撤銷發回。

對此,高院昨以新聞稿回應,呼籲各界尊重審判獨立,給予法官純淨審判空間。

批高院沒肩膀 成社會亂源

張升星質疑扁羈押案,高院不自為裁定,只會撤銷再發回,他指出,高院對地院周占春兩次裁定釋扁,先後認為扁有串證之虞、並無不予羈押之理由而發回,但扁遭押後,高院又認為地院裁定「理由不備」,張升星認為這樣「荒謬而無聊」的司法程序是台灣社會亂源,痛批「這是甚麼高院?高在哪裡?高個╳啦!」

他指出,「撤銷發回」是長年來的惡習,下級審都敢怒不敢言;不斷的撤銷發回,國人已根深柢固認為司法程序冗長,三審定讞遙遙無期,其實這是「人為」禍害,非常不正常。

張升星說,自己實在很生氣,司法就是被這些「高人一等」的法官玩臭了,既然高人一等,就應該更有擔當,但長期以來「高人一等」的法官沒有肩膀,搞臭審判文化,他實在看不過去,扁案正好是引爆點,才會有感而發投稿。

張升星在台中地院是有名的敢怒敢言,司法官廿九期結業,台大法律系、政大法研所碩士、美國喬志城國際法碩士,司法官分發後一直在台中地院任職。九十年代台中地院法官發起的司法改革浪潮,張是要角之一,經常發表有關司法改革文章。

高院籲各界尊重審判獨立

對張的批評,高院回應指出,扁因不服向北院聲請撤銷羈押案遭裁定駁回而提抗告,經高院裁定發回,主要是北院未就駁回理由妥適說明,故要求北院應補充說明,並未指摘原審法院羈押裁定不當;至於日前檢方兩次針對周占春裁定釋扁抗告,與扁針對聲請撤銷羈押遭駁回而提抗告,高院認為,前後案時空背景與審理對象均有不同。

另,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在台中被問及對法官投書媒體的看法,她表示,一切由法官裁定,尊重司法,她沒看過裁定書,不便表示看法。她也有感而發指出,自己是政治任命,是「臨時工」、「過客」,但在任內一定會全力以赴,她要感謝對她加油打氣的人,也希望媒體能夠「善待」她。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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