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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集遊法修正 人民更有表達意見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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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13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接見第二屆「東亞人權論壇」各國NGO代表時重申,修改現有的集會遊行法,從許可制變成報備制,取消刑事責任,放寬相關規定,將讓人民有更多表達意見的自由。

馬總統也說,立法院3月底已三讀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及施行法,他明天將正式簽署、批准這兩項人權公約,並會把它變成國內法,同時設法送到聯合國祕書處去存放。

他強調,政府非常努力改善台灣的人權環境,也希望向各國NGO(非政府組織)代表學習,一起推動人權,讓每個國家的人權都能充分獲得保障。

馬總統指出,他對人權議題一向相當關切,也了解到與會的各國代表都主張廢止死刑,而他在法務部長任內,開始針對死刑問題進行民調,也曾停止3個死刑犯(蘇建和案)的執行,並且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提出3次非常上訴,在中華民國司法史上相當罕見。

馬總統也說,由於3個死刑犯的案件,警方曾被指控刑求,因此他在台北市長任內,在警局內設置現代化的偵訊室,每一秒鐘都錄影下來,使刑求在台北市不再出現,目的是為了要保障人權,也使得警察能避免被冤枉。

他指出,他在擔任台北市長時,也在市府設立人權諮詢委員會,這也是迄今為止唯一設立此委員會的地方政府。

馬總統指出,他在競選總統時,政見中有一部分專門是談人權保障,其中包括禁止所有非法監聽、禁止政府干預媒體、防止檢察官選擇性辦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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